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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本版的回覆:
(也將是 唯一回覆, 本版是不接受任何筆戰; 且請留意 回覆之第1點!)
1. 首先,
我必須先告知你, 由於本論壇/論壇管理員要求所有版主,
對於 禁訪會員帳號的慎重; 所以, 針對你的此案, 本版是 呈送休閒聊天區超版 jeff981080 並獲得其許可,
及同時短訊息給論壇二位管理員,
因此, 對於此一處份, 本版是 不會同意予以修正!
2. 針對在網友交友區, 你在 2013/3/11 因為大量使用注音文(至少有10幾則回覆) 的此一違規,
本版只扣了你6分及加上警告;
你當天貼上"檢舉室的規則"給本版, 本版也在當天"立即"給予回覆.
(你已貼了短訊息, 大家可以參考; 你自己也很清楚)
=> 依本論壇申訴規則, 因為 違規 而受到處份, 有以下 2種申訴管道: (第3種其實是 非正常管道)
1. 短訊息給 原處份版主
2. 在投訴及意見區開投訴帖.
3. 在短訊息給 原處份版主, 而不獲回應, 或對回應不滿意, 而越級投訴向原處份版主之上級申訴. (但此第3申訴管道, 其實已是 非正常申訴.)
=> 除以上3種申訴管道之外,
嚴禁在公開版面 發主題帖 或在 帖內回覆批評 該原處份版主;
一經發現 發表 非事實之言論 即購成 所謂的 誹謗版主!
唯一處份是 永久禁訪!!
=> 本版可以在此解說 為何有如此重的處份?
因為, 一但違規受到處份的會員 不經過正常管道申訴, 那原處份版主是不會得知 受到 不公正的批評;
那些 非事實言論/不公正批評或人身攻擊的言論, 只會形成一面倒的理解;
從而 對原處份版主之名聲 造成 重大傷害. (而且, 該言論被發現的愈晚, 造成的名聲損傷愈大!)
3. 根據以上解說, 已經很明確告知了 你被禁訪的理由!
你很清楚你自己 發表了哪些言論~!
例如: "之後回我那是之前的規定"
"他回我那已經不適用"
=> 本版 絕對沒有 回覆你以上言詞 !!
本版只回你一則短訊息, 你自己已經貼上在#1樓;
你為了獲得 其他網友支持認同, 發表的回覆根本 歪曲事實.
從而造成 其他員的誤解, 並引發 其他會員辱罵本版, 導致本版的名聲損傷.
4. 針對你被扣分的注音文, 本版在呈送給休閒聊天區超版已有解說如下:
=> 1. 你申訴注音文所依據的, 是網友交友區的" 檢舉規則", 該版版規 並沒有寫上 注音文不違規;
因此本版回覆你:" 那是不可檢舉, 並不表示可以使用注音文"
相信 懂的中文的人 都應該了解, 不可檢舉 和 可以使用 是二種不同的定義!
2. 在該版版規 沒有明文規定的狀況下, 本版 依據 伊莉論壇總版規第 11條 而給予你的違規予以處份;
在處份上,絕對合乎版規 絕對站的住腳!
=> 事實上, 如果你再以短訊 或 到投訴意見區投訴, 本版絕對會再給予以上說明;
但你不是, 你先是越級向超版申訴, 然後又在 公開版面 回覆 非事實之言論!
(包含以上第 3點提到的, 以及本版將在以下第 5點所做的說明.)
5. 你在對其他會員的主題帖內有提及:
"明明版規就說注音文不算扣分"
"問題他版規又不改誰知道規定是怎樣"
=> 本版以上第 4點已經解說, "版規" 從來沒有說"可以使用注音文" , 檢舉規則 不等於 版規;
並且, 總版規第11 條已經很明文清楚有提及;
你以上留言 嚴重妨礙本論壇形象; 使其他會員誤解本論壇.
以上,
休閒聊天區 分區版主 yayawu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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