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arklove26 於 2014-12-1 09:58 AM 編輯
依照照片來看,這位女老師談戀愛的經驗應該不很豐富,而且男女之間朝夕相處難免會產生情愫,情有可原;可是這個國中小屁孩的年紀,大家都經歷過,正是上完健康教育開始對女性身體產生好奇的年紀,猶記得國中的時候只要有班對,不管是上床或是接吻...等等的,男生都會大肆拿來在同儕之間炫耀,我猜想這個小屁孩也是如此,想讓同儕感到羨慕,自以為這樣就高人一等,手腕高超等等的,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即使他才14歲,大家想想自己以前都13~14歲甚至11~12歲就會有性幻想,跟同學互相交換A書或A片來看,甚至打手槍的情形發生了,說他不懂才怪,不要以為仗著自己現在未成年就這樣,那以後非常有可能成為那種專門在夜店外檢屍的爛人,他媽媽也一定知道這小孩有類似的情形,例如抓到他打手槍之類的,所以才不敢提告,自知理虧嘛,法律是保護對自己行為無法負責的人,而不是保護這種少年`狼`,現在的社會發生性行為的少年人年紀越來越小,說穿了,他們怎會不懂?頂多就是不懂做安全措施罷了,其他該懂的都已經懂了,應該在法律規定上另外再增修條文之類的,免得一堆屁孩靠著這個去做怪,或是被父母當成勒索的搖錢樹,搞不懂這些所謂的成年人在想啥?明明自己走過的路卻還是不明瞭這些道理,真是越長大腦袋瓜大概都只想搞政治搞錢,沒實際上去關懷這個部分的受害者,而這些老師也是笨,笨到對法律保護之下的屁孩下手,書念得高念得好有個屁用,不懂得自己保護自己,到頭來都是一場空,不僅工作沒了還帶上一條前科,當然,也非常有可能這些女老師在同年紀甚至年長的異性眼中根本沒有吸引力,但是,書上或是文章上不是常常說,世上沒有醜女人,只有懶女人,悲哀啊,無論如何,不要放棄自己,我相信,在怎樣,這世界上只要有心打扮自己,沒有找不到對象的女人.....最後,這也算是一種另類的玫瑰瞳鈴眼吧,努力加上自信一定能走出沒戀情的日子的,又或者有的時候是時候未到,既然時候未到就別碰觸這種算是孽緣的緣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