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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文林苑爭議 建商透過都更欺凌弱勢?[nownews][2012年3月28日]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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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2-3-28 02:05 PM|只看該作者|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r253a 於 2012-3-31 05:16 PM 編輯

【新聞主題】:文林苑爭議 建商透過都更欺凌弱勢?
【新聞出處】: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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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c0921 就算同意更更好了!從"三家估價報告書"中就開始處理了!更不用走到都市計畫或權利變換了! 全部都是"實施者天下",會公平嗎?這很難難難難的說...   發表於 2012-4-3 10:22 PM
hanpangh 別忘了2011底不公不義的土徵條利, 投贊成票的立委 -丁守中 台北市第1選舉區 -羅淑蕾 台北市第3選舉區 -蔡正元 台北市第4選舉區 -林郁方 台北市第5選舉區 -蔣乃辛 台北市第6選舉區 -費鴻泰 台北市第7選舉區 -賴士葆   發表於 2012-4-2 03:29 AM
hjw937s 台南,都更案,住戶不同意都更,有被採納,,台北市馬19市府,都更案,住戶不同意,有被採納,現在,台北-郝市府,住戶不同意,內政部今年2月發函王家排除都更  發表於 2012-4-1 03:58 PM
hjw937s 北北基測,沒配套硬要實施,最後郝痛苦,都更案住戶不同意,強拆,郝痛苦,,內政部2月就發函王家宅不納入都更,建商單方不同意,北市府卻加緊再3月強拆  發表於 2012-4-1 03:54 PM
sam135797531 都獅子大開口要兩-五億了還說不要錢  發表於 2012-4-1 02:43 PM
呆呆滴小颯 今天王家,明天你家  發表於 2012-3-31 07:44 PM
steven_lu 有些人真的很奇怪,家都已經被拆了,王家不拿錢走人另外建立新家,難道要去當遊民?不如我們等著看巿府和建商要拿多少來展現誠意比較有趣  發表於 2012-3-31 06:34 PM
sam135797531 說王家沒拿錢的我們等著看他們會不會拿錢 還有因為這件事情拿多少錢  發表於 2012-3-31 01:44 PM
蔬菜麵 都更法律~竟然規定透天厝也不能據絕!光說不要還不夠!還要每次都強烈說不要併打官司!這是啥爛法律?  發表於 2012-3-31 01:21 PM
hunrywu 事實上,目前來講,都更只有賺多和賺更多的選擇而已,王家不走,只是因為錢不夠多。不信的自己找有因為都更而變窮的嗎..  發表於 2012-3-31 06: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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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香
發表於 2012-3-28 02:13 PM|只看該作者
這很明顯的就是以合法掩護非法,取巧通過建案
但是建案當初的規範地並沒有那麼小,
擺明就是當這邊建案過了以後,在硬要其他周邊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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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03:01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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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palm777 於 2012-4-1 03:18 PM 編輯

王家強拆事件,與大埔事件不完全相同,必竟都更非為真了真正的公共利益,不是為了公共交通,如捷運系統、道路,也不是用來建學校、公園...,這些都能用徵收的方式,而都更很確定明明是民間的事,所以建商只能用賣的取得所有權。

大埔事件:事因由苗栗縣政府計畫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強制徵收大埔農地,但因為最終是否變成一般建案,還是真的會建科學園區,這五年內才會看出真相,所以無法說它不是為公共利而徵收。

如果不想參加都更,就寄張存證信函,也勿在建商的協議文件中留下出價紀錄而落人話柄。建商可直接依出價記錄向法院提存,要求履行買賣合約。但為何,建商不想花高價買下,能借助公權力強行處理。還有,權利變換才是最需要仔細計算後簽字同意的部分。



補充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權利變換的方法,並不是一般民眾所想的,就單純的以坪易坪,不是說你給20坪舊房子就可以換給你20坪新房子。裡頭眉角很多,單把公設加進去你就要買坪數,一般在談是看土地權狀,房子實際坪數現在說都不準確。

建築條件太差的建案,像建蔽率高的老公寓、華廈若現在想改建,不跟周圍的商業用地整合改建,層樓的大小很難跟原本一樣大。還有五層公寓或是土地持分超小的舊電梯大樓, 建商的權利價值的比重隨便估都很重, 這一定分不到原本的大小。





參見  懶人包/5分鐘看懂士林王家文林苑都更案
---

由於都更法要求以多數決方式進行都更,然而卻未明文規定都更範圍。這次樂揚建設所申請劃定都更範圍並未包括整個街道區塊,反而只是選擇性地劃出一塊區域,若整個區街道區塊劃入,贊同都更的比例只有57%,過不了都更的門檻。但是建商先將周圍不願參與都更的住戶劃出,建商所劃定區域內只有王家兩戶不願參與,比例拉升至91%,變成建商可以強拆取地。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面對38戶搬出去住戶的抗議壓力,也一度表示:「建商若願重新申請都更案的變更程序,可將王家劃出」。然而,建商不答應。北市府也沒辦法。士林王家面對態度堅硬的建商,現在面臨最緊急迫切的危險是,台北市政府不顧中央主管機關仍在進行協調輔導,便依都更條例36條,逕行發出強拆公文,準備2012年3月19日起,要求警察和公務單位強行拆除王家。




王家是土地及建物合法所有權人,他們反對都更,為何仍被納入呢?

建商曾陸續引用不同法條,表達可以排除別家,就是不能免除王家。台北市政府不僅未否認這些理由,協調會上也屢屢幫建商背書。注意王家根本不想搬家,沒拿錢。

理由1.
王家土地未臨建築線,依法不得單獨建築。
事實:讓咱們依法來論法。王家楊阿嬸家裏(前街五巷18號)有臨建築線。另一戶被指稱未臨建築線的王廣樹伯伯家,家前臨接一小片水利地。依照〈台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第6條第4項,王家雖然是畸零地,但「地界線整齊,寬度超過第四條規定,深度在十一公尺以上者」,無礙建築設計與市容觀瞻,工務局得核準建照。

理由2.
依法不得排除王家,否則造成同街廓其他相鄰土地無法都更(違反台北市都更自治條例§14)
事實:若是這法條說得通的話,那麼台北市政府就叫做一區兩制啦!同樣一條法規只套用在士林王家兩戶身上,卻避談同一街廓裡被排除的A、B、C三區建物,還不是被弄得破碎得無法單獨自成都更單元?!


2012年02月10日營建署會議上,曾討論出三個能扭轉僵局的重大決議事項。迄今台北市政府不僅不正面回應,直接發出強拆公文,並以最高行政法院已駁回上訴之由,拒絕仔細審查爭議。



一旦王家被強拆,以後,就算您所掙得的土地房子再合法,
面對建商蠻橫無理的要求,也只能眼睜睜看著家園被拆。此惡例一開,居住人權中的最後一道看似最安全保守的私人財產權防線,也將隨之動搖。



---


容積獎勵是都市發展與住宅問題的萬靈丹嗎?都更是一個城市發展的最後萬靈丹嗎?很明顯政府認為是這樣,而忽略了其它可能,更忽視了基礎建設道路平整的重要性,而容積獎勵更被建商視為口中的肥肉。



如果你啥都不在乎,那也沒有人會在乎你。

當大眾不成熟的時候,發錢和補助、補償是最簡單、廉價容易的解決方案,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真正會想解決的人,會先說出和分析問題發生的原因,而不是一直否定質疑的聲音。重點還在於有沒有一個預防同類型事件發生的機制。

在現實生活,誰都無法以全知的角度全盤瞭解,當然會站在受害者這邊,難免會有尖銳的質疑!比較尖酸刻薄的問話和回話,儘管認真來看,這類新聞裡太煽情或一廂情願的部分,可能不堪檢視,只能說這是新聞記者的慣例,以牽動觀眾的情緒為主要任務,或者真認為能替,一些法律沒保障到的受委屈者,吐一口鳥氣。


合法擁有的土地房子,憑什麼一個都更,官方最終可以用「價格談不攏」借口,就先拆房子?  


注意王家根本不想搬家, 也沒拿錢。王家要的是家不賣也不拆

現在是王家不想賣土地房子,官方先拆再說! 後面再談補償。
重點,依法、規劃不一定要拆這邊的房子。

王家是獨立戶,整棟都是他家的,又不是集合式住宅的其中一戶,硬是把人家劃入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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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阿公常常說自己的西瓜要自己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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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04:06 PM|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teven_lu 於 2012-3-28 06:04 PM 編輯

政府有很多強盜法案,都更法是一個,土徵法也是一個,土地法中關於土地重劃也是一個,這些法律都是用多數決暴力來取得土地,讓建商和地產商有操作和圖利的空間,卻不見政府制定相關法令去規範,如何補償被強制都更或重劃 (徵收)的人,像大浦事件也是一例,這種事在中南部很多,只因王家在台北所以大家很關注,其實大浦事件後,因為土徵法而失去農地的人很多,只是媒體 選擇性不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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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_lu 家被拆了不悲情難道要放鞭炮慶祝?大大真的是異於常人,有空去看看心理醫生 XDDDDD  發表於 2012-3-31 06:29 PM
sam135797531 依照 照片這樣蓋王家還是會出來喊 建築物擋住陽光 家裡發霉 人生病之類的悲情卡  發表於 2012-3-31 01: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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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e9722 該用戶已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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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04:25 PM|只看該作者
今天拆這家~~明天拆剩下的嗎!有夠誇張
懶人包
下載: 訪客無法瀏覽下載點,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影片中那個都更處解釋也很笑!什麼叫做認知的不同!
明明建商根本就沒有那塊土地權!偏偏被他賣掉這樣叫做認知不同
今天你家莫名其妙被賣掉
你會說是認知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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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04:40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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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案子就想起苗栗的農田
實在是無法抱著樂觀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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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05:09 PM|只看該作者
想到大埔農田+1

人家不搬你硬是要拆就是犯法了
王家這樣都可以拆,那麼以後建商跟政府就可以拿這個當依據到處去"都更"逼你搬家
今天我們不在乎王家,以後拆的可能就是我們身邊的房子了

好冰冰如果你真的沒事做,那就"依法行政"去拆師大夜市 !!!!
這是不合法的應該先拆才對,但你反而不敢碰還跑的遠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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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05:27 PM|只看該作者
礙到別人家發財了,就這麼簡單.
市政府以前招標就有底標價格和標單價格完全一樣的荒唐事績.
這代表什麼?不代表甚麼,只是別家以後就算通鬼神也贏不了和市府私通的我而已.
市政府就是如此照顧廠商,當然是特定廠商.
不然人家選舉期間出人出錢出力幹嘛?哈.
看開點,台灣政府現在已經學大陸那套作法,而且更殘.
反正市民不在乎!甚至支持都更,現實就是這麼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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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05:31 PM|只看該作者
馬政府就跟土匪沒兩樣。
台中也是強徵收土地~很多地方都是。
改天說不定就是你家。
所有積分大於負-100的壞孩子,將可獲得重新機會成為懲罰生,權限跟幼兒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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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05:34 PM|只看該作者
官商勾結阿,政府就是有牌的黑道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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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ty7042 警察是有牌的流氓 政府是合法的詐騙集團  發表於 2012-3-29 03: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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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未來到底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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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05:42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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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真的是越來越像某國家了.........................
我看台灣以後可能連某國明正大開怪手壓百姓都會出現了.....
台灣........節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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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之金鈴 有同感,和我想的一樣=.=0 , 不謀而合!  發表於 2012-3-28 08:32 PM
想找人嘴砲的請別回我~你有嘴砲興趣但我沒有~有理性的隨時歡迎
但國文請先有60分在來~(何謂60分?為何要打錯字請自己想想涵義在來~
每次都要講一遍好膩啊!直接打在簽名檔較快感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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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花和尚涵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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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05:55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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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這次強制拆除行動.政府就像合法的土匪集團一樣.在戕害王家.
從懶人包中可以看得出來王家根本從一開始就不打算要參加都更計畫了
一切都是這混帳貪婪的建商只為自身利益的陰謀
還一再地抹黑王家人貪心.還用盡心思讓其他願意參加都更的住戶與王家對立
一直利用媒體在對人民洗腦都更是有多麼地美好.不像外界的想像一般是如此骯髒霸道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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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06:15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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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沒有獲得土地就可以賣預售屋,
建案就可以通過這幾點就很誇張了,
是不是任意建商都可以隨便圈地先賣,
有人不搬就是釘子戶可以叫政府拆。
贔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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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如雨季 該用戶已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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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06:27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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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全部= =..
但看介紹
好像是 那本來就王家地
人家不想都更
卻強硬的要別人都更
與其說政府 不如說強盜
台灣政府阿..
拿著法律欺壓人民
台灣原本是好地方
都被政客與政府搞爛了
真不知道 遵守法律的我們 是否像蠢蛋
哪天被人家用法律壓榨
都沒辦法還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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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paok1015 最大爭議之ㄧ還有明明可以透過變更設計不把王家納入 而且兩年前就一景有人提出這構想 但建商就是不肯 WHY? 因為這個案子預售屋已經賣出去了  發表於 2012-3-29 07: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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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06:32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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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不是明文保障人民命財產的自由嗎?怎小小的都更法!可以凌架憲法??

哪憲法部不是該脆廢了算了!

為何我合法的財產!要配合建商利益!就要被拆掉?

為何土地 房屋增收拆遷有重大爭議的都是國民黨的縣市!???

今天是王家!難保未來那個建商 那個政客看上你家的房子土地!你的下場就和王家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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