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後登錄
- 2024-5-1
- 在線時間
- 0 小時
- 註冊時間
- 2009-4-27
- 閱讀權限
- 80
- 精華
- 0
- UID
- 6268852
- 帖子
- 16935
- 積分
- 41636 點
- 潛水值
- 236863 米
| 殺人不殘暴,殺人沒預謀,殺人是為了掩飾犯罪,殺人好多理由值得同情,殺人法官要替你想好多辯解。以後是不是會考慮殺人時很溫柔得減輕其刑?
但被殺被性侵就只有一個理由,倒楣。判決書跟法官既不會替被性侵姦殺的人著想,也不會替女兒被橫加奪命的家屬著想。因為當法官不需要考同理心。
以前都說律師是魔鬼代言人,現在連法官也迫不及待加入,檢察官當庭要一個打四個,辯方律師跟三個法官根本就是殺人犯寵愛陣線,這樣要怎麼打得過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