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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忘記伊莉的密碼,請在登入時按右邊出現的 '找回密碼'。輸入相關資料後送出,系統就會把密碼寄到你的E-Mail。 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去年在青年公園女廁撿到400多個50元硬幣,拿到中正一分局公告失物認領6個都沒人認領,接獲通知領回後,因不知硬幣真偽,便由警員陪同前往銀行請行員協助辨識,行員認為硬幣外型粗糙,應是偽幣,警員竟依現行犯逮捕李男送辦。但台北地檢署認為,李男拿硬幣去問銀行,並非行使偽幣,不違法,今將李男不起訴。
據了解,這名李姓男子是清潔工,年約50歲,李男供稱,去年到進去青年公園的女廁時,發現有兩袋麻布袋,裡面裝了滿滿的50元硬幣,他不知真假,便拿去中正一分局給警員,並留下聯絡資料。
6個月後,警方通知他領回硬幣,他因為不知道硬幣真偽,而到銀行請行員確認。受理的一名男行員供稱,當時警員陪李男拿硬幣來,他端詳硬幣,認為上頭刻印粗糙,應屬偽幣,他告知李男和警員後,警員就又把李男帶回警局,事後李男的411個50元硬幣,經中央造幣廠鑑定,其中有30枚是真幣,但有381枚偽幣。
事後李男做完筆錄,就被警依涉嫌偽造貨幣罪的現行犯移送北檢複訊,但李男喊冤,稱他是被警通知領回撿到的硬幣,再拿硬幣去給行員鑑定而已,最後檢方諭知李男限制住居。
檢方繼續調查,認為李男若要行使偽幣,一開始撿到時就直接拿去花用即可,何必大費周章送到警局,又等6個月後領回硬幣,且行員也證稱李男只是來問看看硬幣真偽,檢方因此認定,硬幣雖然是假的,但李男並沒有行使偽幣的犯意,也無法證明硬幣是他製造,因此今將李男依罪嫌不足不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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