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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眾說紛紜的“刺馬案”之五種前因後果詳解 [打印本頁]

作者: scchiao2000    時間: 2012-6-6 06:17 AM     標題: 眾說紛紜的“刺馬案”之五種前因後果詳解

一百三十多年前,光天化日之下,兩江總督馬 新貽突然遇刺身亡,朝野為之震蕩,疆臣人人自危,舉國側目。慈禧太后驚奇的問道:“馬 新貽這事豈不甚奇?”曾 國藩誠惶誠恐地回答:“此事甚奇。”李 鴻章也曾表示:“谷山近事奇絕,亦向來所無。”由於案犯供詞閃爍,主審大員含糊其辭,清廷曾一天連下四道諭旨,前後審案官員多達五十餘人,長達半年之久不能結案。於是各種傳言風聞迭起,飛短流長,更使得案情撲朔迷離,後人將之列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話說清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西元1870年8月22日),兩江總督馬 新貽來到督署西邊的校場,循例閱射。(由於原總督衙門被太平天國改為天王府,太平天國失敗後,天王府被曾 國荃一把火燒為灰燼。馬 新貽調補兩江總督,總督衙門尚在修建中,故而只好暫借江寧府衙門作為總督衙門。當時閱射的校場實際上是江寧府的校場。江寧府衙門在現今的南京內橋南首,中華路北段西首。校場即在衙門的西邊,也就是現今的南京市第一中學一點地方。)馬 新貽身著黼黻袍褂,頭戴翎頂朝珠,大搖大擺地邁著靴步,煞是威風。校場有箭道直通督署後院西便門,來往皆可步行,無需乘轎。上午10時左右,馬 新貽首先閱畢,先行從督署後院西便門步行回署。旗牌在前引道,後有眾多扈從隨侍。每年一度的總督閱射,是當時江寧的一大盛典,允許百姓參觀。因此馬 新貽回署的箭道兩旁,擠滿了圍觀的百姓。就在總督回衙途中,只見一人快步走至馬 新貽面前,打千請安,忽然右手就從靴筒中取出匕首,亮光一閃,便刺進了馬 新貽右肋。馬 新貽啊呀一聲,聲音未落,已撲倒在地。跟隨差弁方 秉仁迅速上前抓住刺客的辮子,奪過匕首,其他差弁一擁而上,將其扭住。中軍副將喻 吉三聽到呼喊,急忙趕到,喝令將凶犯捆縛。刺客卻是並不逃跑,操著北方口音高聲嚷道:“刺客就是我張 汶祥。養兵千日,用在一朝。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當。”說畢仰天狂笑,從容就縛。家丁張 榮急忙扶起馬 新貽,見其面如土色,雙手緊抱胸部,萎縮著身子,眾差弁忙將其抬進督署。江寧將軍魁玉、江寧布政使梅 啟照以及司道各員聞訊後,即刻飛奔督署探視。傷口深至數寸,血跡模糊。此時馬 新貽已經呼吸困難,精神萎靡,生命垂危。馬自知命不能保,便口授遺疏,令其子毓楨代書,請魁玉代呈朝廷。他悲哀地說:“伏念臣身經行陣,疊遭危險,俱以堅韌固守,幸獲保全。不意戎馬餘生,忽遭此變,禍生不測,命在垂危,此實由臣福薄災生,不能再邀恩眷。而現當邊陲未靖,外患環生,既不能運籌決策,為朝廷紓西顧之憂,又不能御侮折衝,為海內彌無
形之禍,耿耿此心,死不瞑目。”23日下午,終因傷勢過重,救治無效,馬 新貽命喪府衙。

馬 新貽(AD1821~AD1870),字谷山,號燕門,別號鐵舫,回族,山東菏澤人。道光二十七年進士。歷任安徽建平、合肥等縣知縣、廬州府知府,以勤明稱。咸豐三年隨袁 甲三,翁 同書鎮壓太平軍,累遷安徽按察使。同治二年任安徽布政使。次年任浙江巡撫。其在任期間,修築海塘,奏減杭嘉湖等七府浮收錢漕,復興各府書院等。不久任浙江巡撫。同治七年,馬 新貽擢任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

張 汶祥,河南人氏,其他情況不明。至於這個名字,有的資料寫作“張 文祥”,亦有寫作“張 汶祥”的。 有種觀點認為,“張 文祥”應是刺客本名,舊時官府往往會在犯人名字上加三點水或者草字頭,以示山賊草寇。本文所引均依資料情況而定。



歷史上關於馬 新貽被刺的原因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一般說來,大致有以下幾種:

1/馬 新貽“漁色負友”,張 汶祥為友復仇,刺殺馬 新貽。
2/馬 新貽因審理江蘇巡撫丁 日昌之子丁 慧衡致死人命一案,造成督撫不和,從而招致殺身之禍。
3/因為馬 新貽力剿海盜,張 汶祥為友出頭,刺殺馬 新貽。
4/馬 新貽私通回匪,張 汶祥為之不平,決意刺殺。
5/由於政治原因,馬 新貽被湘軍集團設謀而殺。

馬 新貽“漁色負友”之說來源於地方戲文,最早見于《江湖奇俠傳》。
流傳最廣的就是張 相文在《南園叢稿》中刊出的《張汶祥傳》。此說構織了一個被民間津津樂道的桃色緋聞,塑造了一個俠肝義膽,為友復仇的刺客張 汶祥形象。具體情節是說馬 新貽在尚未發跡時,曾和張 汶祥以及另一個人結為兄弟,馬 新貽為老大,另一個人為老二,張 汶祥排行老三。原來老二和老三皆為綠林中人。馬 新貽的軍功,頗得力於老二、老三。但馬 新貽對這兩個人的進官入仕,並不出力,故而兩兄弟對馬早已不滿於懷。又因老二之妻貌美,久為馬 新貽所佔。馬 新貽為剪除後患,蓄意加害兄弟,每每以傳遞軍書之類的疲勞任務,交與兄弟執行,最終使得老二抱病而卒。張 汶祥為替二哥報仇,動了殺機。案發以後,張 汶祥被凌遲處死,並被剖心,其死極為慘烈。故而一般輿論均同情於張 汶祥,對於馬 新貽背信棄義,強佔人妻,因奸逼命的行為,眾聲憤恨,並宣揚張 汶祥為友復仇的義勇行為。西元1973年,臺灣最先將其搬上銀幕。到了八九十年代,馬 新貽“漁色負友”之說越炒越熱,各種以此為底本的小說、電影、電視劇紛至沓來。

但這種說法卻是破綻多多。如果說張 汶祥與馬 新貽有這等兄弟關係,則隨時隨地都有機會刺殺,何必非要在校場動手呢?當時馬 新貽的扈從眾多,下手未必能得,並且自身不能逃脫。再說馬 新貽的四弟馬 新祐自幼跟在馬 新貽的身邊,直到馬 新貽被刺身亡。馬 新貽的事情他最清楚不過,如果馬 新貽因為“漁色負友”遭刺,那麼他也應該接受最後的朝廷結案,而為何卻終覺疑案未明,悠悠蒼天抱恨終古。



至於第二種督撫不和之說,卻有些許緣由。

西元1870年的那場較射,按照慣例總督和巡撫都要參加,但江蘇巡撫卻並不在場。當日,閱射分為四棚,馬 新貽親閱頭棚。本來應由巡撫檢閱第二棚,但江蘇巡撫丁 日昌恰巧頭天奔赴天津,協助曾 國藩審理天津教案,故而只得改由洋務局張道台閱第二棚。總務巡營處楊道台閱第三棚。總理保甲局部郜道台閱第四棚。

所謂丁 日昌之子案,原發生於西元1869年10月。當時有太湖水師哨勇徐 有得、劉步標到蘇州城閒游妓館,正遇丁 日昌族人都司丁 炳、範 貴等,雙方遂發生爭執。時值蘇州親兵營薛 蔭榜帶兵巡夜,便將雙方各責四十軍棍。徐不服,複遭杖責,四天後因傷身亡。江蘇巡撫丁 日昌上奏將丁 炳、薛 蔭榜斥革。其餘人交馬 新貽審訊。事後,丁 日昌查知侄子丁 繼祖以及時任知府的兒子丁 惠衡皆在案內,上奏請將二人革職。馬 新貽奉旨接案後,委托江寧布政使梅 啟照以及江蘇按察使應 寶時等人會審。丁 繼祖投案,但丁 惠衡傳喚未到。此案因丁 惠衡拒不到案,一直拖到西元1870年7月方才結案。經審訊定案,薛 蔭榜、丁 惠衡、丁 繼祖以及丁 炳斥革。因丁 惠衡尚未歸案,馬 新貽上奏請交朝廷議處。

當時馬 新貽被刺,據丁 惠衡案結僅四十餘天。故而朝野上下,多有督撫不和的流言。太常寺少卿王 家璧上奏直接指出總督馬 新貽被刺與江蘇巡撫丁 日昌有關。他上奏說:“江蘇巡撫丁 日昌之子被案,應歸馬 新貽查辦,請托不行,致有此變。”還說,“聞此言者非臣一人,臣所聞者亦非一人所言”。他的話不假,當時不僅江南官員對此議論紛紛,就是遠離江南的地區也多有“督撫不和”的傳言。

而丁 日昌眼看大火就要燒到自己頭上,便急速趕回蘇州。他迅速上奏請求朝廷敦促已經被任命為兩江總督的曾 國藩到任。丁 日昌曾是曾 國藩的幕府和親信,屬於湘軍集團的人物。如果曾 國藩到任,局勢無疑會有利於丁 日昌。故而,更給“督撫不和”的論調增添了層層疑霧。但刺馬案是否果真為丁氏所為,歷史上沒有更多的資料給以証明,只是留下了上述影跡,供人猜測。



至於第三種說法,則可從當時審案官員上奏的案犯的供詞中,找到一些根據。在西元1870年12月漕運總督張 之萬、江寧將軍魁玉上奏的一個奏折中,審訊官員稱:凶犯張 汶祥,以前曾為發捻,後來又同海盜相通。馬 新貽以前在任浙江巡撫時,曾經力剿海盜。張 汶祥的同夥多被馬 新貽捕獲刑殺。而張 汶祥的妻子羅氏曾被吳 炳燮誘拐。在馬 新貽巡游至寧波時,張 汶祥曾經攔轎呈控,但當時馬 新貽並未受理。因此張 汶祥更是懷恨在心。受海盜龍 啟沄的指使和鼓動,張 汶祥既要為同夥復仇,又要為自己洩憤,因此便有刺馬一案。雖然這種解釋也順理成章,但就當時的朝廷,也不相信這種解釋。認為刺馬一案必然另有隱情,幕後必有主使。諭令已經調補兩江總督的曾 國藩,速回江寧府再次審理案件。並且再派刑部尚書鄭 敦謹作為欽差大臣,攜員奔赴江寧複審。第四種關於馬 新貽私通回匪,招致殺身之禍的說法,本源於張 汶祥的供詞。

在江寧將軍魁玉初審張 汶祥的過程中,張 汶祥曾經供說馬 新貽勾通回匪,並說是時 金彪告訴他的。但當官府拿到時 金彪,並讓時 金彪與張 汶祥對質時,時 金彪卻說:“張 汶祥誣我說過馬大人溝通回匪的話,我伺候馬大人多年,他家雖是回教,總沒見他與回教人來往。現在官至一品,更不敢遵奉回教,我如何敢昧良心說馬大人通回匪,實在是他誣報我的。”面對時 金彪的對質,張 汶祥也改了口供:“小的所供時 金彪曾向小的告說馬大人勾通回匪的話,是小的前因救過時 金彪性命,將他報出幫同作證,好誣蔑馬大人的。現與時 金彪對質,小的也不敢狡執了。”

又有一說據參與筆錄口供的人講,張 汶祥曾供稱咸豐七年他為發捻時,馬 新貽在廬州失守,曾經被其俘獲。但當時並不知道馬 新貽是廬州知府,故而曾將馬 新貽與時 金彪一起釋放。當時審訊官員驚愕相視,錄供者也停筆不敢記錄。事後,當時負責審訊的江寧將軍魁玉,並沒有將看來顯然是無稽之談的馬 新貽私通回匪一說上奏朝廷。至於馬 新貽曾在廬州被俘一事,則更是諱忌莫深。這就難怪後人訛言蜂起,議論紛紛。其實,馬 新貽於廬州被俘一事至今沒有確鑿證據可供証明。但馬 新貽因私通回匪而招致凶險的故事,卻不脛而走。



根據最新的研究成果,有學者聲稱刺馬一案其實是由政治原因所致,湘軍集團與此關係甚大。持此種觀點者,通過耙梳大量史料,從中摸索到了一些蛛絲馬跡。

首先是馬 新貽在奉旨接任浙江巡撫時,曾經進京請訓。當馬 新貽最後一次覲見完畢,從養心殿出來時,大汗淋漓,驚恐萬狀。據馬 新貽的後人講,慈禧太后授他密旨,要他秘密調查金陵陷落後,太平天國國庫的金銀財寶的下落。太平天國曾在天京積聚了不少財寶,在曾 國荃攻進天京後,這些財寶曾被湘軍搶劫一空。事後,湘軍中人多有購田置地者。當時朝廷曾讓曾 國藩查報太平天國國庫的下落,兩江總督曾 國藩卻只對以天王府已被大火焚毀,瓦礫全無。馬 新貽接到這樣的密旨,深知事關重大,故而失態。曾 國藩久在大江南北治軍,兩江重地到處都是他的人馬。朝廷調曾 國藩作直隸總督,恐怕有將其調離老巢,以便監控的考慮。馬 新貽雖說文官出身,但做事精明幹練,不屬湘軍集團,授此重任,也是慈禧太后的高招。按常理馬 新貽進京請訓,應該到處拜客,在官場中應酬。可這次,馬 新貽卻急匆匆地離開了。

其二是馬 新貽在去江南的路上,曾經請假回家祭祖。當其啟程時,曾將二位兄長召至身邊,秘密叮囑:“我此去吉凶難料,萬一有不測,千萬不要到京告狀。要忍氣吞聲,方能自保。”馬氏兄弟聽後,驚恐萬狀。

其三是審訊過程曲折複雜。馬 新貽被刺後,首先由江寧將軍魁玉以及藩司梅 啟照等人審訊,幾經周折,所奏不過是案犯“言辭閃爍”,“一味支離”等話。而朝廷則相信幕後定然另有主使,故而加派漕運總督張 之萬奔赴江寧審案。張 之萬抵達江寧後,刺馬案的審訊工作依然沒有太大的突破,只得出張 汶祥曾與海盜 勾結,馬 新貽在浙力剿海盜故而招怨。這樣的結果使得朝廷動怒,於是再派刑部尚書鄭 敦謹飛馳江寧速審,同時敦促曾 國藩前往江寧任上主持大局。即便是在號稱鐵面無私的鄭 敦謹以及兩江總督曾 國藩長達月餘的審訊下,所得結果亦不出前番官員的審訊,只不過量刑更為殘酷,將案犯張 汶祥的凌遲處死,另加剖心致祭。自始至終,可以說朝廷一直力主刺馬案另有主使,並且不斷降旨以推動審訊工作,前後輪番參加審訊的官員多達五十餘人。但直到最終,各番官員也沒有審訊出朝廷所謂的幕後主使,朝廷迫不得已接受了審訊結果。



其四是曾 國藩就任兩江總督的態度令人難解。兩江總督馬 新貽遇刺身亡,朝廷聞訊即刻調派尚在天津處理教案的直隸總督曾 國藩回任兩江。當時,曾 國藩正因天津教案處於被動不利的局面中,舉國內外紛紛譴責曾 國藩的抑民崇洋行為,而列強還嫌他懲處不力。此次朝廷調他回任兩江,把他從尷尬的處境中拉出來,應該說是一件好事。但是,西元1871年9月2日他上了一道“謝調任江督恩因病請開缺折”,固辭兩江總督。曾 國藩戀棧天津,有可能是他覺得天津教案還沒結束就被調離,太不體面了。他說,“調任兩江,疏辭不獲,腆顏赴任,內疚滋甚。”但或許另有隱情。朝廷自然以曾 國藩老成持重,前在江南多年,情形熟悉,措置咸宜等語相勸,同時調遣李 鴻章補任直隸總督以安大局。兩江局面混亂,而曾 國藩卻遲遲不肯動身前往。曾 國藩幾經推托,朝廷幾經敦促。最後,曾 國藩才打點好行裝準備動身。啟程前,曾 國藩懇請召見,以觀察慈禧太后對江寧時局的看法。實際上,曾 國藩一直都在密切關注著江寧的事態發展。刺馬案一出,江寧將軍魁玉,他的門生布政使梅 啟照,江蘇候補道孫 衣言等就一直給他頻頻來函。像朝廷一樣,曾 國藩也非常關心那個幕後主使人有沒有審出來。抵達江寧後,曾 國藩卻並不著急審案,每日裡不過是聊天接客,翻看《閱微草堂筆記》。在朝廷再次欽派的刑部尚書鄭 敦謹抵達江寧前,曾 國藩唯一所做的與刺馬案有關的工作,不過是給馬 新貽作了一幅輓聯,前往吊唁了一番,僅此而已。而後來在與鄭 敦謹共同審案的過程中,曾 國藩又往往沉默寡言,極少發問。鄭 敦謹進行了將近半個月的審訊後,曾 國藩不過是淡淡的提示鄭 敦謹,恐怕案子還得像以前那樣奏結。為何曾 國藩會遲遲不肯就任江督,而又為何表現出對刺馬案如此這般的消極態度?只怕其中另有隱情。



其五是刑部尚書鄭 敦謹的複審。鄭 敦謹,湖南長沙人。道光進士,歷任廣東、河南、山西、陝西、直隸布政使,山東學政,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職。同治六年,作為都察院左都御史,鄭 敦謹親到山西查出山西巡撫趙 長齡防剿不力,布政使陳 湜貪圖女色,所部軍紀敗壞,以致戰事失利。慈禧太后得報震怒,二人均被革職充軍。鄭 敦謹因此有鐵面無私的聲譽,後升任刑部尚書。 這次,鄭 敦謹得諭後即刻星夜兼程抵達江寧,立意要將這個天下疑案審出個水落石出。故而其抵達江寧後,稍事休息,便開始審案。怎料審案月餘,案情仍與此前無異。最後,在西元1871年3月19日,鄭 敦謹和曾 國藩聯名上奏審案結果。奏結雖然更加詳細,行文更加縝密,但基本內容卻仍照原奏擬定。所不同的是,第一,特別強調張 汶祥聽授海盜指使並挾私怨行刺,實無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謀之人。第二,對張 汶祥量刑更加殘酷,除了擬以凌遲處死外,又增加了一條摘心致祭。最終,朝廷也不得不接受這一結案。未等聖旨下達,更沒等張 汶祥正法,鄭 敦謹便匆匆離開了江寧,曾 國藩送的盤纏他分毫未受,他的兩個隨行郎中倒是每人收了曾的五百兩銀子。鄭 敦謹並未回京交旨,走到清江,他聲稱有病不能回京,只打發兩個郎中代他覆旨。按照清制,欽差大臣不回京覆旨是要治罪的。朝廷迭下諭旨命其回京。他只以有病為辭,請求開缺,並終生不再為官。鄭 敦謹的兩個助手回京後,顏 士璋被放到蘭州作替補知府,旋即回籍賦閒;而伊勒通阿,隨後也奉旨回鄉頤養餘年。

其六是孫 衣言給馬 新貽寫的神道碑銘。碑銘稱,“賊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實。而叛逆遺孽,刺殺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經斷,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懼。而獄已具且結,衣言遂不書諾。嗚呼!衣言之所以奮其愚憨為公力爭,亦豈獨為公一人也哉!” 孫 衣言乃江蘇候補道,馬 新貽的親信,他自始至終參與了刺馬案的審理。此文一出,震驚朝野,輿論大嘩,就連慈禧太后明白其中大有隱情。但是,又奈之若何?前後介入的審訊官員已達五十餘位,審案也已長達八個月之久。斯人已作古,朝廷無非加恩賜恤,以慰忠魂。上諭賞加馬 新貽太子太保銜,照總督陣亡例賜恤,入祀賢良祠,列國史傳,並賜謚端敏。又令在江寧、荷澤、廬州等地建立專祠,春秋官為之致祭。其子馬 毓楨加恩賞給主事,分刑部學習行走。

綜上種種跡象,似乎可以表明,刺馬案實出自湘軍集團謀劃的這一說法更為成立。但湘軍集團究竟是由誰和怎樣謀劃的,尚不清楚。歷史的確切情況還有待於進一步發掘。

西元1871年4月4日,曾 國藩奉旨監斬,將張 汶祥凌遲處死,並摘心致祭。轟動一時的張 汶祥刺馬案,隨著張 汶祥的人頭落地,終於拉下了帷幕。但也由此,歷史上關於刺馬案的種種傳說,隨著時間的流逝,不斷的延展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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