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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又免死刑!南港大樓姦殺小模宣判 程宇無期徒刑][ETtoday][2018-07-10] [打印本頁]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18-7-10 01:49 PM     標題: [又免死刑!南港大樓姦殺小模宣判 程宇無期徒刑][ETtoday][2018-07-10]

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18-7-10 02:01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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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被認為有共犯的台北市南港小模姦殺命案,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兇嫌程宇被判無期徒刑「免死」,程宇一大早便被借提到法院聽判,聽到結果瞬間,面無表情。


今年6月20日,士林地方法院開庭辯論終結,檢方引用日本知名推理作家東野圭吾的小說《空洞的十字架》強調,對加害者執行死刑無法償還什麼,但對被害家屬而言,是必須透過此才能重新展開人生,建請法官判處死刑。

不過程宇的辯護律師黃致豪則認為,包括台大、榮總,都拒絕對程宇進行精神鑑定,因此證據並不完備,況且程宇的犯案與社會治安無關,再犯的可能性可由監獄矯正,未能矯正也是國家失職。

2017年2月,為了嫁禍女友、誤導警方追緝,程宇先以自己的手機登入梁思惠的臉書帳號,誘騙陳姓小模答應外拍,並將陳女帶到自己居住的南港萬象大樓地下一樓廢棄商場,趁機性侵得逞並以其隨身包包背帶勒斃。

隨後程宇將陳女的包包丟棄在捷運後山埤站男廁,取走陳女的手機用來傳訊息,製造陳女還活著的假象,陳女手上的手錶,則送給梁思惠,並且以陪伴梁女到學校報到為由,帶著梁女躲避在台中一五星飯店,直到盜刷信用卡,全案才因此曝光。

但檢警過濾監視器,並採集現場留下的跡證,確認梁思惠並不在場,排除梁女涉案,原本被羈押3天的她也獲得釋放。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梁女獲不起訴,並且以一天最高5000元為基準,獲得2萬元冤獄補償金。

至於程宇直到全案進入審理階段,還是緊咬梁女為共犯,梁思惠曾向媒體表示「如果我真的有錯,應該要接受什麼樣的懲罰,我都坦然接受,不管法律上認為我有罪或無罪,我都沒關係,因為困擾我的是發生了這件事。」也強調曾主動向檢警提出讓她測謊「因為沒人相信我。」

程宇性侵並殺害陳姓小模,之所以為被判死刑而是無期徒刑的理由,主要有理由白話簡意來說,程宇雖預謀性侵小模,但並非預謀殺人,且所使用的殺人工具,僅有死者隨身包包背帶,手段並非最殘暴,也不能以有前科紀錄有再犯可能,便處以極刑論斷。

法官認為,程宇對小模強制性交,並無《刑法》第222條所定家重條件,基本犯罪情節以非最重。殺害小模時,非強制性交當下,為替小模穿回衣物時,因小模尖叫,臨時動念殺人,目的在防止行為敗露,非原本計畫犯罪之一環。

程宇使小模致死之方式,為以阻斷呼吸道使其窒息而亡,所使用手段尚非特別殘暴。雖然程宇有諸多辯解,乃人性畏罪常情,此等窮兇惡之徒,也未達罪不可赦地步,也不能僅以被告先前有犯罪紀錄仍再犯,為判斷依據。

因此即便沒有「兩公約」的限縮,單純僅依台灣《刑法》對現有強制性交殺人的量刑選姓,此部分應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法官表示,死刑為剝奪受刑人生命,為刑罰的極致,考量死刑的存廢,向來都是各國刑事政策的重大議題,台灣也在近年逐漸趨向限縮,縱使經判決確定後,甚至也未予以執行,因此判決前都應謹慎。且被告所犯之罪,為法定刑死刑、無期徒刑,除強制性交罪外,還有更重的加重強制性交,因此被告非罪質最重情形,綜合評價各種法定量刑基準後,仍有其求生而不可得知情形外,應以不量處死刑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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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殺陳姓小模的程宇(左一),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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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宇,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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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小模命案嫌犯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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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小模姦殺案宣判,檢求處死刑,法官宣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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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下姦殺陳姓小模一案的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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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宇依殺人罪被判刑無期徒刑,而他的委任律師黃致豪也認為不該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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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小模姦殺案宣判,檢求處死刑,法官宣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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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程宇非預謀殺人,手段非特別殘暴,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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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決說 : 『...殺害小模時...為替小模穿回衣物時,因小模尖叫,臨時動念殺人,目的在防止行為敗露,非原本計畫犯罪之一環...程宇使小模致死之方式,為以阻斷呼吸道使其窒息而亡,所使用手段尚非特別殘暴...
看了這樣的判決理由很想罵法官,但是對這些法官來說,你們罵法官的話,給他們聽到,判的刑責可能比殺人還重...




作者: angrybird41    時間: 2018-7-10 01:53 PM

放心吧 不會再有人被判死了
鄭捷只是剛好處在國民黨聲勢最低迷的時候被拿來開刀的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8-7-10 01:54 PM

養免死刑犯的費用應該從法官那裏支薪
作者: elemental_hero    時間: 2018-7-10 01:55 PM

前排
認為.如果原本真是只要性侵
確實是不必唯一死刑

然後這稿是怎樣,都不用校對?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18-7-10 01:57 PM

在精神疾病之後,
台灣的免死金牌有多了一面,
原來只要不是蓄意兇殘的,
也是有教化的可能的!
換句話說,
去偷東西的時候,
千萬不要自帶凶器,
如果被主戶發現了,
只要善用家中的器材使人致命,
都不會判死刑了!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8-7-10 01:58 PM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18-7-10 01:59 PM 編輯

又是律師黃致豪...

鄭捷、王景玉、龔重安都找他打官司,連華山分屍案的主嫌陳伯謙也指定他...

加上這個案子...

除了鄭捷以外,他的「勝率」很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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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ot_so_creative    時間: 2018-7-10 02:02 PM

我怎麼看都覺得被告有 可教化 願意抄經文 的樣子 應該援用別的判例可以免死才對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18-7-10 02:39 PM

該有罪卻被法官輕判 法官領了人民俸祿卻不作為 這條因果法官要自己承擔下來 值得嗎(不是不報 時辰未到)
作者: jchgeorge    時間: 2018-7-10 03:12 PM

渣男這詞似乎從這而來
為了 愛護這詞
只好不處死刑
恐龍法官 又說有教化可能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8-7-10 03:22 PM

又要拿全民納稅錢去供養一個太上殺人犯了.
強姦故意殺被害人,還要拿全民納稅人的錢養他一生..........
勞工那麼辛苦幹什麼,辛苦一生的納稅錢,養殺人犯.

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8-7-10 03:46 PM

無期徒刑也不是真的無期
所以現在的司法法官都是在保護罪犯有替受害者的公義做了甚麼
台灣司法已死真的已死這些高級官員都是廢物
作者: ctp0836449    時間: 2018-7-10 03:53 PM

強姦殺人不算手段特別殘忍,對於台灣的司法實在是無言
作者: kyoandgto    時間: 2018-7-10 04:34 PM

台灣法律已經病了..
過去殺人償命,如今現在卻是殺人免死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8-7-10 04:49 PM

哈哈哈,只能說台灣司法真是太棒了
台灣司法告訴預備犯罪者和以犯罪者一個訊息

"去犯罪吧,去殺人吧,反正絕對不會被判死,也不會執行死刑"

再說一次,台灣司法真是太棒了

司法已死,有事燒紙,邱太二大聖人,你,還有良心嗎?

補充內容 (2018-7-10 04:51 PM):
感恩人禍法官!讚嘆人禍法官!
作者: guns2    時間: 2018-7-10 04:49 PM

冥近洞執政, 不會有死刑啦, BUT, 就是這個BUT, 除非年底選情告急, 才有可能抓幾個人出來斃掉!!!!


冥近洞以前口口聲聲說馬政府是為了選舉才執行死刑, 根本就是屁話, 馬政府時期, 該處理掉的人渣, 還是照常在處理好唄, 現在換了冥近洞執政, 才把這些人渣當成寶, 超有人權的!!!!



作者: manchuhou    時間: 2018-7-10 04:52 PM

學校已經染綠,法律也被染綠,真不知道下一個是什麼
作者: 89568956    時間: 2018-7-10 05:50 PM

法官說有較話可能
真想叫他去教化犯人看看
看他倒底能不能教化好犯人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8-7-10 05:50 PM

為何這些壞人都有管道可以認識小魔阿QQ
作者: 大江東流    時間: 2018-7-10 05:56 PM

看來,要死真的是困難的,無解
作者: eroslee    時間: 2018-7-10 06:03 PM

台灣社會根本就還沒有到達可以廢死的程度,不判或是不執行死刑只會讓一些怕死的孬種更有犯罪的誘因。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8-7-10 06:54 PM

台灣司法己死了,司法要改革,不能由法官說了算,那些天龍人不食人間煙火,跟本就跟民意脫節了.
作者: 876    時間: 2018-7-10 06:56 PM

wen056 發表於 2018-7-10 01:58 PM
又是律師黃致豪...

鄭捷、王景玉、龔重安都找他打官司,連華山分屍案的主嫌陳伯謙也指定他...

這個人真的超噁心的,只是想賺知名度而已吧,反過來說日本岡村勲律師在妻子遇害後由傾向廢死轉向未被害者聲張正義,人品高低高下立判
作者: 三十隻小豬    時間: 2018-7-10 07:53 PM

當你看到台灣的法官去嫖妓被捉到, 還一幅沒什麼大不了的嘴臉時, 你就可以了解這個鬼島真的是道德淪喪了.

作者: LG0824    時間: 2018-7-10 08:45 PM

畜牲還什麼教化可能,一直找理由為罪犯脫罪,
納稅錢養這群廢物合理嗎?政府官員應該全面減薪共體時艱才對.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8-7-10 08:56 PM

應該要請法官說明, 什麼才是手段非特別殘暴,
作者: ab12a222    時間: 2018-7-10 09:24 PM

所以現在情況就是...不會有人判死 不管犯下任何滔天大禍
也更加不會有死刑執行
除非兩年後換"人"執政  才有可能判死執行
作者: f9431205    時間: 2018-7-10 09:40 PM

像日本一樣執行死刑不是很好......,果然這個世界需要奇樂啊
作者: tsai963    時間: 2018-7-10 09:47 PM

以後老百姓要提高警覺,免得殺生之或降臨!
作者: thyu11    時間: 2018-7-10 09:52 PM

台灣真是犯罪天堂
改天法官可能會和他說
"加油喔"

作者: injog555    時間: 2018-7-10 10:48 PM

強姦、殺人免死
這是告訴大家
以後強姦完怕人指認
直接殺掉的意思嗎?
台灣法官真是好棒棒
以後不要生女兒
作者: ckckndu    時間: 2018-7-10 10:59 PM

以後這種免死或不執行死刑的罪犯
責付廢死聯盟跟民進黨...
由他們去教化...
作者: 重劍殤    時間: 2018-7-10 11:02 PM

就是因為有這種法官在保護犯人
難怪社會越來越多這種犯罪者
這種的就是直接死刑執行 才會讓人知道犯罪是要付出代價
現在變成好無警惕作用 法官只會幫忙犯人脫罪 輕判
殺人的時候就正常 被抓了就開始變成精神病 只會讓受害家屬痛苦

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18-7-10 11:24 PM

不知在台灣要作何萬惡之事?才會被判死刑呢?判了死刑也不會被槍決!台灣人只能自求多福,要不練就一身功夫自保,要不少出門別讓壞人有機可趁,家裡保安還得升級至銅牆鐵壁喔!
作者: johnm    時間: 2018-7-11 12:10 AM

手段不是特別殘暴...
這叫受害者家屬情何以堪
作者: s31039    時間: 2018-7-11 01:26 AM

這才是台灣啊,一切都以選舉做考量,中國傳統美德絕對不能違背
作者: q7561029    時間: 2018-7-11 02:36 AM

現在法律已死 遇到這種事只能自求了  
作者: loveboa7    時間: 2018-7-11 02:45 AM

正義總是遲來的,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到時這些重犯都會付出代價的
作者: 0911659551    時間: 2018-7-11 02:46 AM

台灣法官只會讀書 沒屁用 反正犯人 裝我有精神病!!! (犯人心裡想:不會被判死刑反正又有牢飯吃爽 ) 老是出現分屍案出現 每天看到分屍案 台灣真的病!!!
作者: aptxa850421    時間: 2018-7-11 02:53 AM

死刑沒有辦法有效解決犯罪問題

但是至少能解決有問題的人

這句話要講多少次才懂?
作者: wangsi737    時間: 2018-7-11 02:54 AM

就算判死刑 也死不了 這有差嗎
最傷心透的還是被害家屬啊! 法官才不管呢
作者: book003    時間: 2018-7-11 03:23 AM

關個十年假釋出獄,又是一條好漢繼續作奸犯科!
作者: phtn    時間: 2018-7-11 04:05 AM

罪犯們有福了,只要作案方式沿著法這次法官判免死的理由走,大概以後被抓都死不了
作者: AE8603    時間: 2018-7-11 04:21 AM

哀...

甚麼時候可以司法改革

一堆恐龍判決 咱們這些小納稅人看了哀聲嘆息
作者: ian0831    時間: 2018-7-11 04:22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不名不名    時間: 2018-7-11 05:50 AM

本帖最後由 不名不名 於 2018-7-11 05:51 AM 編輯

這些不判死刑的法官根本是助紂為虐,難怪殺人案及分屍案越來越多,
事實上這些不判死的法官也是殺人犯的幫兇,台灣的的司法已被這些
法官踐踏、破壞,這樣下去,總有一天會輪到這些法官的親人被殺,到
時候,大家一定會放鞭炮慶祝,並且會說殺的好、活該,希望上帝能讓
這些法官受到最嚴厲的報應,以顯示神的公義,奉主耶蘇 基督的名求
, 阿們.

作者: bajiman    時間: 2018-7-11 06:44 AM

在執政黨的堅持之下
真的台灣的道理越來越難懂了
作者: ltylty    時間: 2018-7-11 06:48 AM

現在的法官真的是鴕鳥心態,大家都怕當劊子手,不願判兇手死刑,以至於社會越來越亂,這樣的亂象法官諸君們也是要面對的.....
作者: jackily7469    時間: 2018-7-11 08:21 AM

這篇報告再次證明
台灣要被判死
要嘛殺很多人
或者對"法官律師"有生命上的疑慮
才會被判死
看看之前開車撞律師那位就被判死了~
------------------------------------------------
以上純屬虛構 如有雷同 那肯定是法官抄我的...orz
作者: qazwsxedc3456    時間: 2018-7-11 08:34 AM

對加害者真是超有人權的
作者: hunnter31    時間: 2018-7-11 12:16 PM

廢除死刑需要相關配套措施
但是我覺得台灣就是跟風而已
作者: 三十隻小豬    時間: 2018-7-11 01:04 PM

畢竟只是一個小模又沒什麼背景, 那怕她只要有一點"天龍人貴族"的血統, 那位嫌疑只怕會怕鬼島法官判處五馬分屍甚而凌遲5000刀而死吧。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18-7-11 01:24 PM

比較奇怪
強姦、殺人的是他
無端誤陷別人是共犯
這能改變他強姦、殺人的事實嗎?

作者: maddux4607    時間: 2018-7-11 01:52 PM

不會判死刑司法出了什麼問題
作者: gash520    時間: 2018-7-11 01:55 PM

免死刑我是不在意啦,但別再放出來了好嗎?
作者: 帥帥仁仁    時間: 2018-7-11 02:00 PM

老話一句,那些狗官那麼喜歡搞順水人情那就做到底,負責任把那些殺人犯全部帶回去養...

作者: masanori7012    時間: 2018-7-11 02:15 PM

再犯的可能性可由監獄矯正
問題是誰能好好矯正  連監獄高層說這些人是天生的演員

作者: justdownl    時間: 2018-7-11 02:23 PM

真不知道不判死刑進步在哪...
從開始到現在也沒真的聽到什麼讓人信服的論述
如果是被害者家屬主張還可以接受
就算不死至少也不能有假釋
而且只能維持它基本生命需求


作者: michael-chang    時間: 2018-7-11 02:36 PM

不知道法官們是怎麼看這些罪犯的,他們又不是跟那些罪犯很熟,怎知他以後不會再犯,這部是社會治安的問題嗎?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18-7-11 02:47 PM

這樣還可以判免死
基本上台灣已經差不多是廢死國家了
很難判死刑,就算判了,等執行也是遙遙無期…
作者: 可憐窮人    時間: 2018-7-11 02:48 PM

民退黨的中心思想,
殺人犯、強姦犯=要用愛與和平對待他,我們是講人權的國家,
國X黨、擋財路者=這些畜生我們一定要千方百計的弄死他們。
作者: tim1004    時間: 2018-7-11 02:49 PM


為死刑犯爭取的人權的主張,永遠只有一個
要去探究這些泯滅人性的主因!
但你知道,人追存生存的原因只有一個,但奪去他人生命的原因卻有千千萬萬種
這有什麼好探究的?

作者: kangellove    時間: 2018-7-11 02:51 PM

台灣法律被這些無能的薪水小偷利用情理法玩得亂七八糟的。

判決時濃濃的自主思想佔據87%。

他們自己比姦殺犯更該死!

台灣法律沒死!死的是這些法官的正義感。

沒有正義感當什麼法官?
作者: jaichen    時間: 2018-7-11 02:52 PM

原來非殘暴殺人就不是殺人了~~
現在的人權是什麼....
人死了就沒有人權.... 活著的兇手 就是人啊....
那死者家屬不是人嗎??

作者: 乂任任    時間: 2018-7-11 03:14 PM

台灣要拚死刑難喔~執行更難~
作者: babalosa    時間: 2018-7-11 03:25 PM

凶犯有教化可能,那被凶犯殘忍殺害的被害者還有什麼可能沒?
作者: jackielu0225    時間: 2018-7-11 03:32 PM

沒關係啦
邱先生要下來了
換人上去看看會不會打掉幾個
作者: Feather810427    時間: 2018-7-11 04:01 PM

      廢不廢死不是問題,問題在於如何讓治安更好,遏止那些犯罪者再犯機會,但是現在最好方法死刑,要不然整個台灣社會治安越來越差,我管你什麼零星個案等,有一個事件就叫糟糕,使得整個社會人心惶惶,你們這些大官不響死刑也得想盡辦法致這社會,提出更好方案,讓犯罪率降低,沒有就是以死刑代為嚴厲處分。現在罪犯關沒幾年就出獄,出獄再犯機會又很高,這樣事情如何被害家屬及社會大眾有什麼交代?
作者: man123156    時間: 2018-7-11 04:32 PM

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
真的是垃圾話

作者: jeff78    時間: 2018-7-11 05:21 PM

現在法官真的蠻好做的呀,只要判無期就好了啦
作者: hdoggo78    時間: 2018-7-11 05:33 PM

TMD
關1X年又可以假釋出獄
超爽的
作者: g19930422    時間: 2018-7-11 05:44 PM

現在的法律真的是只能保護有錢人囉~~

有錢人都知法玩法

嘖嘖
作者: godofmadness    時間: 2018-7-11 08:43 PM

This criminal should be given death sentence
作者: darkultraman    時間: 2018-7-11 08:58 PM

這律師算是魔鬼救星,專營殺人犯辯護.
作者: chinyuhua    時間: 2018-7-11 10:25 PM

現在的法官都站在兇手這邊,不想判死,就找各種理由替兇手開脫,太沒天理了。
作者: 平淡幸福    時間: 2018-7-11 10:53 PM

怎麼一點都不意外勒
未來 如果不幸發生  
還是交代好後續
靠自己吧
作者: kaeade00    時間: 2018-7-12 12:38 AM

殺人一命還一命 唉 台灣司法到底怎麼了 真的很無言
作者: listel    時間: 2018-7-12 10:06 AM

這款資源回收再利用率不高,為了環保,還是滅了吧~
作者: glacier0127    時間: 2018-7-12 10:23 AM

強姦殺人非屬特別殘暴?
不懂法院這些傢伙在想什麼.....
作者: demon3412    時間: 2018-7-12 11:06 AM

法官應該要負連帶責任,
如果這樣的人經過假釋出獄後又犯案,
當初判他免死的法官應該要記過汰除。
作者: fogman999    時間: 2018-7-12 06:02 PM

勒死一個人,需要花多少時間?法官有想過嗎?

在受害人垂死掙扎的很長一段時間裡,殺人犯有充足的時間可以思索、考慮、改念頭,
這不是揮一刀、打一棒,出手就無法挽回這麼簡單的事情……

所以先姦後殺,使用勒斃的手段,可以確認殺人犯絕對有殺人的意圖,
至於預謀不預謀,呵呵,竟然只用「準備工具」一項來當作判斷的依據?
勒上被害人的喉嚨,幾分鐘都不放手,這就是預謀殺人!

檢察官,碰上恐龍法官別氣餒啊!要加油啊,上訴啊!
作者: ethankuo    時間: 2018-7-12 10:25 PM

這社會己經無救了...

唉...

殺人者不用償命 天理何在!?
作者: tufesd    時間: 2018-7-12 10:31 PM

台灣法官真的很棒,完全站在加害者這邊
作者: 狼王3    時間: 2018-7-12 10:42 PM

如果真的不能判死刑,請把殺人犯流放到荒島,讓他們自生自滅。
作者: lanevo1979    時間: 2018-7-12 10:42 PM

為什麼現在英雄系列電影會受歡迎
因為這些英雄完成了市井小民
最需要的暗黑正義....
作者: moothy    時間: 2018-7-12 11:35 PM

台灣要免除死刑我是贊成啦
不過可以先做到兩點嗎
1. 獄中生活費自己出,沒錢就工作自己賺
2. 終生監禁就沒有假釋這一回事,保外就醫也一併取消
能做到上面兩點   我上街遊行廢除死刑我都願意
作者: age0fempire3    時間: 2018-7-13 12:25 AM

到底要怎麼樣才會無可教化阿
垃圾法官說話啊
會不會阿
作者: sirovi    時間: 2018-7-13 03:43 AM

應該要強制立法委員立法或公投立法
殺人判無期的法官要強制扣薪連帶負責養罪犯
人民拒絕拿稅金養殺人犯一輩子
作者: 080400    時間: 2018-7-13 07:20 AM

所以以後有碰到殺人犯
先打死再說嗎……
因為他死不掉還要養他好多年
作者: 葉彥伶    時間: 2018-7-13 07:29 AM

沒辦法.....在蔡自願慰安婦執政下.......被殺是應該的..人權是保護加害者......歡迎來到犯罪殺人.詐騙.性侵..酒駕的台灣喔.....
作者: debbie19872001    時間: 2018-7-13 07:41 AM

又免死刑真的很氣,台灣的司法在保護壞人的真的很X
作者: 孤清風    時間: 2018-7-13 11:11 AM

本帖最後由 孤清風 於 2018-7-13 11:11 AM 編輯

支持共匪開戰,真該來場戰爭,戰爭中殺人就無罪了可以把他們找出來全宰了!
作者: fash745    時間: 2018-7-13 11:17 AM

其實這種殺人犯 不死刑 不是太難接受...

如果要判死刑 基本上都是針對重大罪犯 其行為太過兇惡的人

例如 捷運殺人  殺兒童 這種不死刑 對不起法 人民

還有一種酒駕撞死人的也判死吧!!!基本上 每天都有酒駕撞到人的 每月都有酒駕撞死人


作者: airvc    時間: 2018-7-13 11:50 AM

angrybird41 發表於 2018-7-10 01:53 PM
放心吧 不會再有人被判死了
鄭捷只是剛好處在國民黨聲勢最低迷的時候被拿來開刀的 ...

有嗎? 馬 8 年 扁 8年 李 每年都執行喔 請問一下小英有嗎?
作者: deathnote012    時間: 2018-7-13 04:36 PM

現在法院都是不食人間煙火的聖人
那些認為有教化可能的法官應該改行當教師
把精神不正常或心理變態的人教化成正常人
然後出來如果再犯就負連帶責任
作者: man32a    時間: 2018-7-13 04:56 PM

"未矯正也是國家失職"??
這是在講甚麼鬼
沒判死刑才是國家失職吧
作者: leolin987    時間: 2018-7-13 05:09 PM

殺人者死
自古這一條 就可以統治一個漢朝

現在沒這一條 可以治國嗎?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8-7-13 08:16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6370992    時間: 2018-7-13 08:40 PM

看來下次總統選舉
誰敢提執行死刑就選誰
作者: jordan23jordan    時間: 2018-7-13 08:54 PM

真好 以後走在路上 不是滿街大學生
而是滿街可以教化的人
作者: louwen    時間: 2018-7-13 10:05 PM

幹 又是一個恐龍法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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