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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酒駕狠撞 如保齡球般噴飛 待嫁女單親媽2死][蘋果日報][2018-01-12] [打印本頁]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8-1-12 11:58 AM     標題: [酒駕狠撞 如保齡球般噴飛 待嫁女單親媽2死][蘋果日報][2018-01-12]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8-1-12 12:01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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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累犯死性不改,害兩名無辜女移工客死異鄉!17年前曾酒駕肇逃獲緩起訴的男子卓家文,周二凌晨又酒後駕車超速,造成兩名騎車回宿舍的越南籍女移工如保齡球般被他撞飛慘死,卓男自己也傷重命危,經抽血酒測值竟高達1.15毫克,被依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罪嫌函送,面臨最重10年徒刑。兩死者都因家貧來台工作,卻魂斷他鄉,家屬痛斥:「台灣酒駕刑責太低,酒駕案層出不窮,造成弱勢移工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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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氏雪、阮氏鈔遭撞死,她們騎乘的電動自行車遺留在原地,現場一片狼藉。


警政署統計,前年酒駕肇事送辦6萬3000多件,肇事死亡102人,去年至11月止,酒駕肇事送辦5萬6000多件,肇事死亡77人。警方調查,酒駕肇事的卓家文(35歲,妨害公務、傷害等前科)修理冷氣機為生,已離婚育有3子女,與父母、弟弟同住。死者阮氏鈔(26歲)、阮氏雪(23歲)是越南同鄉,均在前年12月來台,在彰縣台灣百和公司工作,月薪2萬多元,其中阮氏鈔是喪夫的單親媽媽,身後留下兩名稚子,阮氏雪則有論及婚嫁的男友,原訂春節後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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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氏雪、阮氏鈔與阮氏秋俠9日遭酒駕卓男追撞,阮氏雪、阮氏鈔傷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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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氏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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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氏雪。

酒測1.15有前科

周二凌晨零時30分許,阮氏雪、阮氏鈔與同事阮氏秋俠(20歲)分乘3部電動自行車回宿舍途中,行經和美鎮和港路時,遭卓男駕駛轎車從後方高速追撞,阮氏秋俠先被撞飛路旁,阮氏雪、阮氏鈔都被撞飛至少1層樓高後掉落一旁排水溝,卓男則受困在變形的車內。救難人員到場將4人送醫,其中阮氏雪與阮氏鈔因頭部重創,雙雙不治;卓男腹部出血、左腿骨折,重傷住進加護病房;阮氏秋俠則輕傷。

警方表示,該路段限速50公里,現場沒有煞車痕,研判卓男車速80公里以上,卓男2001年涉酒駕肇逃,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酒駕部分因和解獲不起訴,肇逃判6個月、緩刑3年。卓男去年10月在臉書寫下「我知道自己曾經的過錯,……希望我滴酒不沾!」對照卓男現今酒駕撞死兩人,相當諷刺。

彰化秀傳急診部主任黃炳文表示,成年人酒測值1.15毫克,約喝掉一整瓶700c.c.酒精濃度15%的紅酒,已是爛醉程度,會出現嗜睡、恍神、視力模糊、站立不穩等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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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男酒駕撞死兩人,肇事車輛嚴重扭曲變形。


死者可獲賠90萬

補教界物理名師張鎮麟說,若以車重加人重約1100公斤、時速80公里來算,瞬間衝撞力道至少有2600公斤,大約是一個約60公斤重的人從10層樓掉到地面的重力加速度,應已是粉身碎骨。


台灣百和公司副總經理葉桂珠表示,兩死者是在前年12月到工,工作認真,與同事相處融洽,同事都感到不捨,除依規定有勞保理賠外,公司也有加保含有意外險與壽險的團體險,將協助處理喪葬事宜與爭取理賠。

彰縣勞工處副處長何俊昇說,因該3名移工是在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屬勞保認定的職業傷害,將協助申請勞工保險死亡給付及傷病給付,死者每人約9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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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酒駕肇逃前科的卓家文,又酒駕撞死越南籍女移工。

法官輕判「荒謬」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指,台大醫師曾御慈遭酒駕男撞死後,立法院修法將酒駕致死罪刑責從1年以上、7年以下加重為3年以上至10年以下,刑度跟世界各國差不多,但台灣法官採教化主義,常會輕判肇事者,「法官給肇事者機會,誰給死者與家屬機會?實在荒謬!」建請檢察官應介入執行必要的財產保全措施,確保受害者獲得賠償。

來自柬埔寨的首位新住民立委林麗蟬批,3個外籍移工家庭因酒駕者心存僥倖的心態而破碎,讓人心碎、氣憤不已,將盡力協助被害者家屬處理相關事宜,也請政府應更認真思考如何防杜,以避免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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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酒駕可判死

律師廖國峻指出,警政署統計台灣目前酒駕再犯率超過3成,以美國加州來說,酒駕即使未釀傷亡,也可能被控2級謀殺罪名,更重可處死刑。可見先進國家對酒駕「深惡痛絕」,處罰也較台灣重一些,建議可參考國外做法,並在考照時增加防酒駕教育。

酒駕致死案例

2017/12/11
台中男子江椿吉(54歲)駕車經中市進德路與富榮街路口輾死陳姓工人逃逸,再撞上機車女騎士和一輛轎車後才停下,造成1死2傷,酒測值達1.15毫克。

2017/11/29
台北市大三生許育呈(23歲)駕車經台北市中正路與文林路口,衝撞等紅燈情侶騎士,造成女死男重傷,酒測值0.71毫克。

2017/09/29
高雄市男子吳啟明(54歲)駕車衝撞停等紅燈的多部機車,造成1死5傷,酒測值為0.70毫克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去年1至11月 酒駕傷亡統計

查獲酒駕:9萬6730件
移送法辦:5萬6813件
傷亡人數:77人亡4203人傷
資料來源:警政署

這就是臺灣~在台灣酒駕撞死人~刑責很低不會判重刑~所以才會有人一而再再而三在犯~酒駕毀了多少家庭了~拜託政府不要再不重視了~


作者: f12008dc    時間: 2018-1-12 12:24 PM

很多民意代表跑攤都酒駕 他們不會笨到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呼籲沒用 要是有某黨酒駕從重量刑 那就支持他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8-1-12 12:36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8-1-12 12:39 PM

本帖最後由 ben6705 於 2018-1-12 12:54 PM 編輯

大概是有民進黨證吧.
賴清德說過,台灣是個有人權的國家,直接把人撞死就變死人,沒了人權.
撞人的酒駕犯呢?到法院繳了罰金,找個法官檢察官送些.
政府有了錢收法官終身職,怎麼判都行,而且司改後只要會寫"有教化之可能"就行.

作者: ab12a222    時間: 2018-1-12 03:41 PM

酒駕罪罰太輕...應該學國外  賣酒的店家也要負相關責任
不然台灣的酒 太輕易就可以買到喝到...
就像去酒吧喝酒~明明喝得很醉 出了店家 店家也不會管你是開車還是搭車
可是如果是其他有的國家 你在酒吧或餐廳喝醉了 出去要開車 店家還會堅持不給你開車
幫你叫計程車...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8-1-12 05:36 PM

我個人的覺得酒駕就已經很不應該了,如果還累犯的人應該要加重刑責才對呀!
作者: esop7749    時間: 2018-1-12 06:11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weizii    時間: 2018-1-12 08:38 PM

台灣法官  無法證明死者不是故意被撞 故酒駕無罪

台灣政府應該讓台灣人民 有酒駕正義 撞死人可向被撞的人求償  並且酒駕撞死人有獎金 以鼓勵酒駕
  
作者: macoch    時間: 2018-1-12 09:00 PM

有酒駕肇逃的前科喔
台灣的法律到底怎麼了?
到底要再被撞死幾個 我們的法官才會重視酒駕的問題?
像這個案子
一而再的酒駕 一而再的出事 鞭刑鞭到斷氣好了
作者: right    時間: 2018-1-12 09:20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8-1-12 09:20 PM 編輯

立委民代議員自己就最喜歡喝酒喬事情了,不撞死個幾個,估計根本不會改
作者: 73080037    時間: 2018-1-12 09:26 PM

酒駕撞死人就直接唯一死刑比較快啦
關個10年
表現良好又不用10年
出來後繼續撞人
為什麼就是不去撞死那些高官或者法官等
讓他們知道這條法律多扯

酒駕者直接抓去關
讓那些有錢的人也不敢酒駕


作者: jack80401    時間: 2018-1-12 09:50 PM

層出不窮 為什麼還是沒有像對應的法規來懲罰這些酒駕的犯罪者  造成越來越多的家庭破碎

作者: dragon0438    時間: 2018-1-12 10:49 PM


垃圾黨的酒駕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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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ragon0438    時間: 2018-1-12 10:51 PM


垃圾黨酒駕名單

2017
民進黨 新竹縣議員林昭錡
2017
民進黨高志鵬立委助理  張志維
2016
民進黨前立委 張清芳之子 張定瑋
2016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 謝維洲
2016
民進黨立委 郭正亮
2016
綠營 江春男 中華文化總會副會長
2015
民進黨屏東縣議員 黃建溢
2015
民進黨彰化縣議員 許書維
2015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 王閔生助理 陳嘉正
2015
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徐嶔煌
2014
民進黨屏東縣議員李志偉
2012
民進黨立委 柯建銘之子 柯韋任







作者: a9a9a8a1    時間: 2018-1-12 10:59 PM

酒駕重判
到底為甚麼不修法阿
現在盼得有夠輕欸
作者: zogol    時間: 2018-1-12 11:38 PM

在台灣這是小事啦,不用一直報導了,絕對都是輕判的。
作者: yoh215    時間: 2018-1-13 08:35 PM

國外酒駕算謀殺,台灣酒駕可教化,請問教化在哪裡?那位命危的卓先生可以不用救了啦,幹嘛浪費醫療資源在那種人身上,自己命都不要了,還要讓醫護人員保他的命?
作者: ramos0707    時間: 2018-1-13 09:16 PM

看了不知道幾次了,立委卻只會裝聾作啞
作者: s282559    時間: 2018-1-13 10:58 PM

判死? 人道組織就跑出來說沒人權阿 說真的每每看到這些喝醉肇事 尤其撞死人的 應該直接判死 台灣就是太濫用權力 動物要衛道 人權要衛道 像這樣造成遺憾的事情基本上每個禮拜至少一次 別人死了 肇事的關起來 幾年後出來 然後呢? 極刑是不鼓勵 但是有些時候用重典是必要的
作者: kenji101322    時間: 2018-1-14 04:18 AM

沒用啦
因酒駕而無辜傷亡的已經多少條生命了
政府單位還是沒作為
無論哪一個黨派執政
還是官官相護啦
作者: chilin    時間: 2018-1-14 08:02 AM

請酒駕的人挑政員和法官肇事好嗎?最好還肇逃並和解後累犯,記得要準確一點,一擊必殺!
作者: joetr    時間: 2018-1-14 08:15 AM

想也知道
花了很多時間鬥軍公教、轉型正義..
然後說軍公教調3%
那有時間管其他的
作者: incogffm    時間: 2018-1-17 02:18 AM

平時不孝順的好處來了,被撞死的很大的機率是孝子唷
作者: zmcevexp    時間: 2018-1-17 02:29 AM

酒駕為害真多...為啥不嚴厲一點
讓許多人都天人永隔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18-1-17 08:31 AM

在台灣人死就算它倒楣 因為死人是沒人權的 人權是留給活人的
作者: MS1174671    時間: 2018-1-17 11:32 AM

死人法律判定為"物"不講人權跟利益...台灣法律:撞死了就變垃圾.怎重判撞倒垃圾的人=.=
作者: tonysongtaipe    時間: 2018-1-17 11:38 PM

碰到這種人  真的不知道怎麼求償 他們都脫光資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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