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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濫用搜救資資源的人該不該自己負擔搜救費用? [打印本頁]

作者: .小路.    時間: 2016-6-16 10:49 AM     標題: 濫用搜救資資源的人該不該自己負擔搜救費用?

本帖最後由 .小路. 於 2016-6-16 10:50 A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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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台中的十一人登山隊,前天攀登中央山脈南三段,有三名山友求援,
南投縣消防局請求直升機吊掛下山,才發現是兩人破皮,另一人「連破皮都沒有」,
且三人都不願就醫,也沒就診觀察就由親友接回家;消防員直呼「太扯了、濫用社會資源」,
這趟救援任務粗估耗費超過廿萬元。

南投縣消防局長林聰吉指出,日前台中市市政會議通過「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
南投縣也在研擬中,除了要求保登山險,若未依規定申請入山,或無視颱風警報強行進入,
一旦發生山難需要救援,除依《災害防救法》開罰,也要收取搜救費用。至於這起救援案,
因山友依規定申請入山,恐難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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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批濫用社會資源

這支十一人登山隊四日從花蓮入山,行走南三段,前天走到一半,途經南投縣信義鄉時通報求援,
指稱五十五歲張姓、五十四歲鍾姓山友的腳底水泡破皮,五十一歲的詹姓女山友體力不支,
三人無法行走,其他八名隊員依既定行程前進。

南投縣消防局考量地處偏遠,為爭取時效,申請直升機救援,但前天天候不佳,直升機起飛不久即返航,
地面則有四名消防員同步上山,昨天二度吊掛成功,地面人員才撤回,粗估兩趟空搜耗費廿萬元,
地面兩天人力成本也要一萬六千元。

三名山友獲救,腳破皮的是詹女、鍾男,兩人分別自述有糖尿病、高血壓病史,
張男則無異狀「連腳破皮都沒有」,三人抵達機場後自行上救護車,被送到台南市立醫院時卻不願就醫。
消防員說,山友應在有把握之下才入山,至於破皮並不嚴重,倘若有病史,則登山時就要備妥藥物以便服用,
且三人不願就醫,根本是濫用資源,況且搜救人員上山、直升機出勤,都承擔了任務風險,
日後民眾若都有樣學樣,把直升機當成免費的空中計程車,恐成救災亂象。

        -------------以--------------上-------------是-------------新-------------聞-------------

好像這種新聞還蠻多的啊,特別是颱風來的時候,就很常看到類似的新聞,

有時也會看到濫用救護車的新聞,全民的資源就這樣被他們浪費,挺令人不爽的,

如果颱風天前後或是天候不佳還要強行登山戲水,出事了才要叫人去救人,

還有在非必要的時候叫救護車的行為都要自己負擔搜救費用,

相信一定會立刻少了一大半,各位覺得怎麼樣?

作者: chen3822508    時間: 2016-6-16 01: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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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達觀散人    時間: 2016-6-16 01:23 PM

本帖最後由 達觀散人 於 2016-6-16 06:46 PM 編輯

光以主題描述的情況,答案當然無庸置疑!若樓主敘述內文報導角度看法,沒記者主觀意識的平
實描述,俺想這樣的提案應該社會上大多數人是會贊同的。
但是如果只是單方面的主觀意識說法,黑廚是會有所懷疑的?因為僅憑單方面的說法,不在場且
不是當事人的我們,是很難做出正確的評斷與思考的‧‧‧

再則所謂“濫用”這個形容詞的範圍界定標準也是一個問題!倒非是雞蛋裡挑骨頭,而是社會大
眾對於沒有明確界定的東西很容易產生歧見。若不能有明確的條文範圍共識,恐怕問題更多!
即便有明確的法條說明,都有人有辦法另外以負面方式解讀了。不然恐龍法官與無良律師從何而
來?
有這樣的想法不是壞事,是某種程度上可以抑制公共資源的無意義浪費。這是治標的做法!如何
徹底改變上至總統下至升斗百姓那種“搶佔公家資源一分毫,即是自己賺到!”的貪小便宜的價
值觀,這才是治本。

另一種說法;如果使用搜救資源,在何種情況下該自行負擔費用或部分負擔費用?何種情況下由
公費負擔?就這兩方面是否該明確逐項列出規定細則!?還是僅列出大項目,視實際發生狀況再
做裁決!?又或者有其他更好的方式取代!?
俺想可能到現在仍是沒個準,僅是提出構想罷了。關於細節的作業部分,還是一片空白‧‧‧
主意人人會出,一旦進入規畫實行與審議的細節,光俺想到相關規定的複數草案,送進立法院審
議!心就涼了一半‧‧‧

總之,基本構想的含意是不錯!只是到最後落實執行時,可別變了調成了惡法。這才是令人憂心
的事,誰教這則事有太多各方面的利益糾葛其中‧‧‧

(以上純為黑廚個人感想,如內文有得罪樓主或網友之處,懇請多多海涵。)
作者: PHIL0823    時間: 2016-6-16 04:03 PM

覺得費用應該由使用者負擔

為啥颱風時乖乖躲在家裡面的人
要為在海邊遊樂衝浪的人分擔費用?

不過在台灣 這話題怎麼說都沒用
就算規定要自己付費
還是一堆 喜歡在惡劣氣候跟老天賭命的人...
作者: kenlee27    時間: 2016-6-16 05:02 PM

救人是當務之急必要的,但救援的人也是寶貴生命,
雖然他們受過訓練,但也可能因此受傷或殉職,
如果明知可能有危險,但卻硬要去做,
害的必須被救援,當然要付費.
作者: soy9950710soy    時間: 2016-6-16 05:07 PM

當然,不過要看實情而決定,也不能濫用職權
作者: powermodule    時間: 2016-6-16 06:00 PM

想用短短的說.

都多少次了,也沒有立法改變什麼,只有當地政府有自己設置自治法而已.
(但是...一旦民眾求援,發現是這種事,想必也不能怎樣= =")

不敢處罰,因此還會繼續發生


作者: whitewings    時間: 2016-6-16 08:54 PM

只是磨破腳皮 就一定要直昇機載 不是斷腳還是重傷... 而且既然是要叫直昇機載 本來就要負擔那些費用 那如果要理髮是不是也要直昇機載一程 有夠亂來的 浪費救災資源還要全民買單~很不合理
作者: chi56    時間: 2016-6-16 09:22 PM


緊急危難時
靠政府及社會大眾救助無可厚非

但天候不佳強行登山
或至海邊戲水而發生危難
就是當事人的選擇

而呼叫搜救隊救援
也是他們的選擇

就如同我們要回家
你可以選擇走路或付較少費用搭乘大眾運輸系統
或是選擇坐計程車

若不付出體力
就付出費用

擴大來講
緊急時可以請救護車送你到醫院
但你如果要轉院
就必須自費請民間救護車轉送

所以搜救隊救援是在真正需要時才動員
若只是體力耗盡或是缺糧時去救援
則應加以罰鍰
登山前應做好體力訓練及行程規劃
也應多準備存糧
以備不時之需


作者: 北極之狼    時間: 2016-6-16 10:36 PM

我同意付費
使用者付費!
從事這些活動本就是有風險的
難道性命比錢低?


作者: vivianacc333    時間: 2016-6-17 11: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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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阿紫    時間: 2016-6-17 01: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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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0988251295    時間: 2016-6-17 03:02 PM

我認為太上山請都要先考慮自身狀況
像這種就太浪費了
真的是緊急很能用!!
作者: 970626520    時間: 2016-6-17 06:39 PM

非常因該! 明知道危險還要去做 根本白木 自己出錢 很合理\
作者: s7773777    時間: 2016-6-17 07:53 PM

個人是這樣想的
人要為自己的作為負責,這是基本
先說在颱風天或者大雨天出去溯溪,爬山,海釣
這難道不是拿自己的安全開玩笑嗎

而報導也許片面
但是個人覺得不論事情到底如何
他們從直升機下來就是直接返家,連送醫院都不用?
這跟搭計程車有差在哪裡?
喔他們不用付錢,這和計程車不同
怎麼可以?

颱風天我們還要擔心自己不在家,家裡會不會淹水漏水什麼的
回到家也不能歇息,要先善後
為毛我們還要幫這種天顧自己爽的傢伙為他們的任性買單?
又沒賺多少錢,納稅我不心疼嗎?
作者: chenbl    時間: 2016-6-18 07:15 AM

就算非天候惡劣,登山、海邊玩、溯溪等也都是附帶有危險性,
當事人都應該有心理準備,
所以應該都要自己負擔,
之前有人去澳洲玩出了意外,
人家派救援就得付破百萬...
作者: q0912345042    時間: 2016-6-18 07: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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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vero    時間: 2016-6-18 09:05 AM

因為意外迷路受傷 就算了

但是腳破皮的理由讓直升機去接 也太扯了

這樣濫用應該讓他們自己出錢 讓他們知道 把救難隊當計程車的下場
作者: 賢狼赫蘿    時間: 2016-6-18 08: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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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塵飛雁落    時間: 2016-6-18 09:00 PM

個人認為這不就是個使用者付費的道理,這也是以防有些人濫用資源造成真正需要使用的人沒辦法用到,但還是要針對真正需要使用的人定義還有這些真正需要的人無法負擔費用的方案!!
作者: dodogod2002    時間: 2016-6-18 09:00 PM

要啊!
花了時間去救他也許真正需要救的人
反而沒辦法獲救..
作者: skrzt    時間: 2016-6-18 11:20 PM

本來應該要做為緊急救援的直升機
被這種只受了一點小傷,濂松去醫院也急著要走的人叫去濫用實在不應該
直升機數量有限,為了帶這些根本沒事的人下山不但花費巨額資金甚至可能影響到其他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的權益
確實應該要讓他們負擔這筆費用
或是把相關法規訂定的嚴謹一些
這些救難隊的工作是要救助真正處在危險環境中的民眾,不是當司機把這些不自量力只因為一個小傷口就把直升機當計程車叫來把幾個人一起載下山

作者: f1117    時間: 2016-6-19 02:51 PM

濫用資源當然是要負擔救援費
就像健保有人沒事就再看病,拿一堆藥也不吃,這些都是浪費公民資源
作者: energy0502    時間: 2016-6-20 08:57 AM

本帖最後由 energy0502 於 2016-6-20 08:58 AM 編輯

雖然說國家有保障人民的生命、身體及財產之義務,但是人民只是貪圖方便或者自我意識高漲作祟,導致浪費國家資源,這些浪費當然要由浪費者自行承擔,否則對於辛苦繳稅的人們是很不公平的。
倘若人人都如此的話,這樣國家不會進步、社會可能會失序,只要人人都有公德心及自制力,相信這些資源就能發揮它最大的效果,更是人民有利的依靠。
作者: ringoccnlan    時間: 2016-6-20 10:19 AM

是不是亂用很難去界定,這個社會不能老是以浪費多少錢來形容那些需要救助的人,我們每年繳的稅,政府本來就要幫助救援的.遇險求救是人的本性,挑戰大自然也是人的本性.有種政府拒絶啊,不要事後再來講有的沒有的.
作者: pan650205    時間: 2016-6-20 01:56 PM

每個人都這樣胡亂使用那還得了
是不是要加強全民的認知
作者: U99157138    時間: 2016-6-20 07:44 PM

使用者付費 使用者付費 使用者付費!
既然自己要冒這個險參與活動
出事了就要承擔後果
不是說出事要政府全民幫忙解決
公歸公 私歸私
作者: trc110    時間: 2016-6-21 05:00 PM

雖然還是應該要看狀況,不過能被說到是濫用的話,我想應該都是自己負擔比較好吧…
作者: qwesd611    時間: 2016-6-21 06:25 PM

如果是颱風季節或豪大雨這種的,本來就因該自己出錢,合情合理!!!
作者: soyaya1000    時間: 2016-6-21 10: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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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q3947595    時間: 2016-6-21 11:01 PM

付費當然是對的    不然都在浪費資源  
作者: snoopy820410    時間: 2016-6-21 11:04 PM

使用者付費阿  像那種超噯叫救護車的  一次應該給他收個一萬  看他還敢不敢一年叫好千多次
作者: horb5566pe    時間: 2016-6-22 12:02 AM

差別在於那些用資源的人吃定台灣的納稅錢,如果今天在國外,一定收錢,而且,他們也不覺的自己浪費資源啊,因為他們也有納稅= =
作者: fsg65376    時間: 2016-6-22 08:07 PM

對於那種天候不佳的 還要硬上山的 真的該罰
作者: ast9042    時間: 2016-6-22 08: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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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nny-pos    時間: 2016-6-23 04:44 AM

我覺得如果搜救費用全部都要由自己負擔的話,好像也有點不合理,畢竟山區的狀況真的比較多。
相對比較好的方法,應該是訂定細則,如果不是重大意外,或是颱風天仍然還要上山的話,這種就應該自己負擔。
其他的應該是狀況而定。
作者: 2cxz    時間: 2016-6-23 07:40 AM

濫用搜救資資源的人是因該自己出錢,有緊告危險還去做,這等與是不愛惜自己的生命,還需要浪費國家資源讓人民來負擔
作者: kawasakifyu705    時間: 2016-6-23 09:00 AM

大家不是一直都很強調使用者付費嗎? 當然濫用的人要自己負擔費用才對!! 但是濫用這詞實在是很難去定義,假如一個有錢人但很小氣,需要急救的時候call救援,這算濫用還是???
作者: gj9494    時間: 2016-6-23 09: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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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rikeho2    時間: 2016-6-23 10: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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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750107    時間: 2016-6-23 11:05 AM

使用者付費....合情合理..憑甚麼用人民的錢  救這些  該死的人?!

沒有那個斤兩...爬甚麼山?!

死在山裡吧..

遇到氣象不佳 自以為是 硬要爬山

死在山裡吧..  不會有人同情的
作者: 鐵野豬    時間: 2016-6-23 12:45 PM

我覺得不管是不是需急救都要使用者付費只是要負擔多少而已
如果是本來就住山上遇到緊急事情需搭直升機下山那無可厚非~用公費出我覺得合理
但如果是自己登山發生意外我覺得基於使用者付費的理由
在登有危險性需登記入山的山路應簽署使用者付費條款~
也就是如果遇到緊急事件需要請求直升機救援嘖需負擔全部或部分費用
如遇山莊主人或山管處建議不要入山還堅持入山者應負擔全額費用
作者: InnerGhost    時間: 2016-6-23 11:33 PM

當然是要付費呀
更要開罰

從事這些活動原本就該妥善規劃
注意天氣狀況
氣候不佳就不該冒險




作者: st9030409    時間: 2016-6-26 08: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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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pc59614    時間: 2016-7-1 01:43 PM

當然應該
累犯者更應加倍計算無上限
作者: KEY00    時間: 2016-7-3 09:27 AM

當然啦 太多這種人了 颱風天去爬山 當然要收費啦
作者: a19437857    時間: 2016-7-3 09:54 AM

絕對應該的啦,明明有在宣導颱風天不要上山,觀浪等等
還是有些笨蛋不聽勸,出事也自找的
現在還要花納稅人的錢去救這些人?這些人根本就是在浪費社會資源
作者: zaq60136    時間: 2016-7-4 08:42 PM

是這篇山友太誇張了
應該要使用者付費
不然又要全民幫忙買單
而且支持公布他們個別資料,方便肉搜
作者: hypotonic    時間: 2016-7-4 11:33 PM

本帖最後由 hypotonic 於 2016-7-4 11:34 PM 編輯

本來就該付費了 每次看到那些人把直升機當計程車用就很賭爛
應該要立法登山要繳保費 愈難爬的山保費愈多 然後直升機出勤的費用就由保費出
這才是使用者付費
作者: Alvin80441    時間: 2016-7-4 11:55 PM

當然是自己付阿,個人造業個人擔的道理不懂嗎?
作者: BQ30418    時間: 2016-7-5 01:16 AM

當然要他們出錢阿!!

我覺得有時候真的太誇張

浪費國家支援~~
作者: remyjr    時間: 2016-7-5 02:05 AM

如果發布了颱風警報,還是有人要上山還是泛舟,這樣害人害己不尊重生命的事情,當然發生事情要自己買單,畢竟搜救隊也是冒著生命危險來搶救的...

作者: 無網不力    時間: 2016-9-24 11:22 AM

因為有可能救護人員會因此有所傷亡,而且更有可能因此讓真的需要的人無法使用到
所以我覺得應該讓那些濫用的人,自己去負擔這些費用
作者: qoqoqoq    時間: 2016-9-24 11: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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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sg65376    時間: 2016-9-24 01:09 PM

要付一定比例的費用 不然太浪費國家資源了
作者: alove9909    時間: 2016-9-24 05:53 PM

非常贊同特定情況下濫用資源須自行負擔,
畢竟真正需要使用的人不知道何時會出現,
然而此次事件是因為出於自身的考量不周而受困,
雖說是自我導致但是救援隊還是必須為維持公共安全而上山搜救
而此次責任也應當由當事人承擔。而在此之前批准上山的單位也該檢討之後的處理程序
也應當充分考量天候因素並且完善評估風險。

作者: eoi456789    時間: 2016-10-4 03:56 PM

還有像醫院的急診室。搞不懂為什麼有很多人明明只是小病卻
都愛直接去急診室,並不會比一般門診快,然後醫生
只是做緊急處置。
作者: HAO720509    時間: 2016-10-17 09:27 AM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最度爛,明明知道不適合登山,硬是要上去,出了事情還浪費資源
作者: b8744021    時間: 2016-10-17 09:37 AM

應該阿 感冒叫救護車 颱風天去爬山
本來就應該要自己付費...
作者: jonobumb    時間: 2016-10-17 12:10 PM

簡單, 風險自己承擔, 使用自己付費! 我相信你會願意為了自己的命去背個兩三百萬的債!
作者: moralisdead    時間: 2016-10-19 05:07 PM

不只是搜救費用
應該要賠搜救費用數倍以上的費用
畢竟搜救人員也是有危險的可能, 安家費是必要的!!!
作者: ksa49207    時間: 2016-10-20 01:20 AM

應該啊 !!!  
大多的情況都是可以避免的~~
但搜救人員卻還要冒著危險浪費這些資源、人力去救這些人
順利救到人也就算了
如果又發生其他得意外又要找誰負責呢??
對於這些人 不但需要他們負擔搜救費用 還應該再給予他們額外的逞罰 像是罰鍰之類的

作者: laba326    時間: 2016-10-20 04:27 AM

身為專業救難隊的觀點,參與過許多場救援任務...
其實如版主所po的離譜情況算是少數,但近年來確實有比例升高的趨勢;
在面臨生命分秒必爭的緊急命令下,即使是擁有專業技能的救難人員也需承擔許多壓力。

一場救難救助行動所花費的費用,概分為人力、載具、輔助器械、通訊、維生相關與醫療用品等...
扣除醫療與維生用品乃為生命受威脅時的必要支持花費外,
建議其他相關費用都是可以按申報等級提報公支出百分比,
諸如大量出血、休克、嚴重內外傷或骨折、重度缺血等可提報公支100%外,
其他則建議可按症狀級別由公支固定比例,其他由需救助者自費。
ex:四肢骨折2處以上需自付20%,僅1處則為50~70%;
需縫合性外傷2處以上自付20%,僅1處則為50~70%;
中重度缺氧但未休克自付20%,一般缺氧則為70~80%;
長期糖尿病或高血壓等慢性病史並經診斷不適合進行相關活動者自付比例為1.5倍等等...
諸如此類,複數症狀可依判定表分為A級(自付額低於20%),B級(自付額20~40%)
C級(40~60%)、D級(60~80%)、以及無救助需要(全額自付)

生命無價,僅以此建議,希望能將救難人力物力確實使用在急需救助的人身上...
避免不斷浪費相關資源。
作者: yaya.alice.1985    時間: 2016-10-20 02: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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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vsue    時間: 2017-7-21 04:36 AM

如果是突發狀況發生這可以接受,但是如果是明知道也許有危險發生的話,這就不應該了
作者: zxc25865820    時間: 2017-9-23 03:21 PM

腳破皮也叫直升機?這會不會太誇張?有這麼想搭?
颱風天還去爬山的也是腦子有洞!
這絕對要叫他們自己付費!什麼玩意兒啊!
憑什麼要我們幫他們幾個腦殘付錢?!
作者: styleproud    時間: 2017-9-26 10:36 PM

現在越來越多人開始濫用這些資源  原本就因該要訂好規則就不會有這些濫用的情況發生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17-9-26 11:39 PM

當然要,如果是濫用的情況,憑什麼要全民為他買單
這樣只會讓他更大方使用吧
基本上這種人道德譴責是沒有用的,因為他們不痛不癢
就是要罰他們錢才會學到教訓
作者: hhf05    時間: 2017-9-29 02:37 PM

本帖最後由 hhf05 於 2017-9-29 02:40 PM 編輯

非必需的救援,濫用者,最好能付全額,最少也不能低於八成,合乎救援標準的救援,至少也該付出三成,視情況考量,可全額減免。

像是懶得走,亂報救援的,或颱風天還故意跑去登山,結果動用救援的,最好能附上一些刑責,只少關上個幾天,才能嚇止濫用資源,萬一因為他們而出動直升機,結果剛好遇到隨時會死亡,必須馬上救援的情況,可能就害死真正需要救援的人了,更別說,救援團隊本身出勤就存在一些危險性,運氣不好,可能就有去無回了。

像是只是無法走動的,那算是免強符合標準,那最好也要付個五成,若是重傷隨時可能死亡的,至少也要附個三成,若非自己白目深入危險環境的,在考慮對方的財力以後,可以考慮全額減免,但屢次動用救援者,必須加重付費,像是,每次颱風天還故意去爬山、採筍、釣魚等等,屢次濫用資源,那就逐次加重費用,這無上限,可超過所動用資源的金額。
作者: long540915    時間: 2017-9-29 05:31 PM

我認為搜救資源應該運用在天災急需救助的時刻比較洽當,
畢竟國家花大筆費用去訓練救難人才跟購買救難器材,
那些都是花納稅人的錢財,一點都不容許輕忽跟浪費,
天災是無可避免的,但是明知有天災卻偏向災地遊走,
那真是十分不可取的行為跟不良的示範,
就如明知有強烈颱風來襲,卻好奇到海邊觀浪潮,甚至還下水沖浪過癮,
還有人在強颱過境上山溯溪甚至到沙洲去野釣,
如此不但只為一己之私,逞一時之快,
往往會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為了個人的私慾輕者浪費公帑,重者還會陷救難人員於危難之中,
所以我認為這樣的人必須為社會大眾致歉跟負責,
負擔所有的花費,以上是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作者: maymaytwotwo    時間: 2017-9-29 05:58 PM

我的學長去秀姑巒山登山, 發生了不幸事件..
我們集資請海鷗部隊派直升機搜尋
我的學長, 他是位上尉上尉軍官, 就這樣子在人間消失了, 連屍體都沒找到..
是誰說不用付錢? 當然要付錢, 只是新聞報導不提錢的事情,
動了山青救援, 誰說不用給錢, 沒給錢救援人員他們喝西北風過日子嗎?
再說了, 沒有人規定山青一定要去救援, 他們沒那義務, 也沒讓國家給錢過,
怎麼把那些事情跟都市裡頭請救護車運送病人相同對待?
作者: babyloveqd    時間: 2017-9-29 10:14 PM

當然,使用者付費,搜救人員也是人而且搜救工作有一定的風險存在

作者: Chija2695    時間: 2018-8-27 06:45 PM

當然是應該~不過就我們官員喜歡貪錢跟濫用的習慣~
他們應該無所謂而且他們自己也是常常濫用~
所以這是不可能有解的~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18-8-27 10:25 PM

應該要收取
因為等於是自己的僥倖心態而陷入危險中
憑什麼要全民來幫你負擔搜救的費用
簡直是自私的浪費社會成本
作者: qaws328    時間: 2018-8-28 06: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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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k28ch82t2    時間: 2018-8-31 01:43 PM

當然該啊
明知道那個時段危險
還要去玩 這跟自殺沒什麼兩樣
出事了 還要其他救難人員 背負同樣的危險
還不用有任何負擔
根本問號
作者: gene220285    時間: 2018-8-31 10:06 PM

自己知道危險還這樣做那就是活該,這就是濫用了阿!
作者: marbury1227    時間: 2018-9-11 09:48 PM

當然要他們自付,我們有繳稅,應該花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
作者: zkopo    時間: 2018-9-13 11:28 PM

應該要讓他自已付擔搜救費用,以後就懂得珍惜自已的生命了。
作者: 風之戰使    時間: 2018-9-14 04:50 PM

明明知道天氣不好又一定要出去發生事故!!當然要付錢
作者: loveme74123    時間: 2018-10-16 10:59 PM

應該阿 都已經是濫用了 還不應該自己負擔嗎?
作者: hly12222    時間: 2018-10-17 03:25 PM

都說濫用了,當然應該付費且要加重比例啊。畢竟特殊服務是有別高的成本的,平時就會待命接受緊急通知,並非私人養的,當資源貫注在你可以避免卻不得不救你的時候,就該加倍付費。
作者: jackyboy0619    時間: 2018-10-19 11:30 AM

本來就該如此,無庸至疑
作者: nn0717nn    時間: 2018-10-20 09:40 AM

既然是濫用
當然就使用者付費來說
強制收取費用合理
只是怎麼認定濫用就比較麻煩了
作者: jw9365    時間: 2018-10-20 08: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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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bury1227    時間: 2018-10-21 12:14 AM

當然要付錢!  這些都是國民的稅金!  拿來濫用!  這應該嗎?
作者: s100350748    時間: 2018-10-21 09:48 AM

濫用者本來就應該要自己負擔救援的費用,像是自己走累了不想走 叫了救援隊來救援自己還跑走 颱風天當天或是颱風天前幾天(和之後幾天會下大雨),還執意要上山的,尤其是颱風天需要救援隊的,救援隊可以直接拒絕去救,要不然為了救受困者,害的救援人員傷亡,受困者不可能負這個責任

像是生病 受傷 沒辦法行動者叫救援隊,就可以不用負擔這些費用,前提是受困者不是濫用者
作者: style0915    時間: 2020-12-17 10:05 PM

濫用資源動用這麼多人力物力  本來就因該要罰阿  不然每個人都這樣還得了  
作者: s33685522    時間: 2021-2-13 11:59 AM

當然啊
不然整天都在國培
我哪有那麼有錢
作者: 22538633    時間: 2021-9-2 10:40 PM

濫用資源就該自己出錢,不然之後有樣學樣就麻煩
作者: marcocom    時間: 2021-9-7 03:32 AM

當然要他們自行負擔所有的救援費用阿.這種行為就跟坐霸王車沒什麼兩樣.
而且這種行為還要我們大眾負擔!?這樣子對嗎?
作者: reebok38    時間: 2021-9-7 01:09 PM

只是磨破腳皮 就一定要直昇機載 不是斷腳還是重傷... 而且既然是要叫直昇機載 本來就要負擔那些費用 那如果要理髮是不是也要直昇機載一程 有夠亂來的 浪費救災資源還要全民買單~很不合理

作者: style0915    時間: 2022-3-5 11:50 PM

使用者付費阿  這是一定要的  畢竟濫用資源勞民傷財阿!!
作者: 75987895    時間: 2022-3-9 01:15 PM

濫用資源要自己自費阿 每天浪費真的很瞎
作者: 1odbo1    時間: 2022-3-10 10:33 AM

更扯的是上山之後覺得太累
就直接叫搜救直升機接他下山的
這種人不讓他自己付錢說得過去嗎?
作者: seed4628    時間: 2022-3-10 08:18 PM

本來就應該這樣讓那些把方便當隨便的人該有的結果,而不是想說啊我就有需要,別人就得照單全收,不管要求是否合理也不管是否浪費該所行的,只是政府對於這樣的處置好像也不是很多,所以還是有很多人不把自以為是行為有所節制.
作者: qqpoiuytrew    時間: 2022-3-13 10:20 PM

我覺得要看情況....當然自作虐的當然要負全責
作者: reebok38    時間: 2022-3-16 06:47 PM

白目該自己付錢

自己能力不到就該自覺,以為搭計程車逆
要來就來
作者: lungzi    時間: 2022-8-2 08:49 PM

本帖最後由 lungzi 於 2022-8-2 09:59 PM 編輯

救援任務一律100%自費吧。
是哪個傻逼讓它變公費的??提議公投讓救援任務依照年齡負擔實際費用才合乎時代!
~17歲或65歲~老人自費25%,5064歲自費50%,18~49歲自費75%
但很明顯的無內外傷者即100%自費。

作者: liapapayyy    時間: 2022-8-10 10:04 AM

想到之前有一個公務員很喜歡爬山,沒多久走錯了通報求救,之後消防員找到他以後,沒多久又偷跑,結果又迷路了,讓消防人員疲於奔命,看到這新聞真的很氣憤,之後好像有對這個人開罰,畢竟救護人員也有風險,不應該為了這種人浪費國家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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