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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 Games 交流區 版規 2009-3-21 更新版
[i=s] 本帖最後由 acey1985 於 2009-3-21 01:42 AM 編輯 [/i][size=3][size=5][color=blue]War Games 交流區 版規
2008-6-10 更新版
[/color][/size][color=blue][color=red][size=4]各位 War Games 愛好者你們好, 我是 War Games 交流區的版主
以下為此區版規 請務必遵守[/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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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表文章:
[color=seagreen]1. 主題內容須有 20個字或以上的字數. 否則將視為灌水主題.
灌水主題將視情況而定, 扣2~30不等. 再刪帖處理.
2. 文章是貴精不貴多的, 所以每位版友一日限發三帖主題帖.
如一日發超過三帖主題帖, 當扣 10分為戒. 在刪帖處理.
屢犯當扣 20分, 再刪帖處理.
3. 禁止討論與本版無關的話題
一經發現 當以刪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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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主題性質:
[color=yellowgreen][color=mediumturquoise]主題將分別歸類於[討論], [分享], [投票]與[求助]等四項,
如果出現四項之外的主題將處以扣分刪帖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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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性能及戰術] 槍名, 公司及其槍的性能. 以及 War Games 的戰術等.
分享[槍枝, 配備, 地方, 最新資訊]分享所擁有槍枝, 配備的心得. 哪裡的 War Games 好玩以及 War Games 最新資訊等
求助[槍枝, 配備]有關槍枝本身及槍枝零件的保養, 安全措施.
投票[槍枝, 配備]最想擁有, 最耐用, 最有造型及最受歡迎槍枝及配備.
最後以 1到 10的評價來評這把槍或者是配備好不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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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ed]獎勵部分:[/color]
[color=blue]1. 原創發文一經確定,加三分[/color]
[color=blue]2. 回文條理分明、文章清晰、證據充分,[/color][color=blue]只要有一項得到認可,加三分[/color]
[color=blue]3. 以證據(圖片, 影片等)指正他人槍械技術方面的錯誤,[/color][color=blue]加三分[/color]
[color=blue]4. 檢舉他人的違規回文,加三分[/color][color=blue],[/color][color=blue]但是每人每日檢舉以三篇為限,每篇以十項違規為上限(請於檢舉區檢舉)[/color]
[color=blue]5. 檢舉他人的違規主題[/color][color=blue],[/color][color=blue]加五分,但每人每日檢舉以三篇為限[/color][color=blue],[/color][color=blue]每篇以六項違規為上限(此項不包含每日發主題文超過限制,請於檢舉區檢舉)[/color]
[color=blue]6. 提出他人需要獎勵者,經兩位版主一致通過後[/color][color=blue],[/color][color=blue]加三分,但每人每日以三篇為限[/color][color=blue],[/color][color=blue]每篇以十項獎勵為上限(請於推薦區推薦)[/color]
[color=blue]7. 經第六點被提出需要獎勵者,經兩位版主一致通過後[/color][color=blue],[/color][color=blue]加五分[/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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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問者於提問區發問,加三分[/color]
[color=red]懲罰部分:[/color]
[color=blue]1. 注音文、火星文[/color][color=blue],[/color][color=blue]一個字扣兩分[/color]
[color=blue]2. 複製他人回文,已明顯違反著作權法,[/color][color=blue]扣十分並刪帖,得累計扣分(如:某版友於同一天複製他人回文二十一篇[/color][color=blue],[/color][color=blue]小弟抓到之後,第一到第十篇各扣十分[/color][color=blue],[/color][color=blue]第十一到第二十篇各扣二十分,第二十一篇之後各扣三十分!不要懷疑[/color][color=blue],[/color][color=blue]有人這樣做也被小弟抓到過)[/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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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文章分類錯誤(如:『轉載』他人文章卻選擇分類為『原創』),扣三分並由版主修改文章[/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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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複發主題帖(如:同樣的文章內容在兩個月之內被發表[/color][color=blue],[/color][color=blue]不管是同一個版友還是不同版友),不扣分但刪除較晚發表的文章[/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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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整篇回文內沒有參予討論[/color][color=blue],[/color][color=blue]都是無意義回文(如:感謝您的分享、受用不盡、...之類的),扣五分並刪帖,併得累計扣分,累計扣分規則同第2點[/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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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文字數未滿二十字(這二十字全部都要是中文字[/color][color=blue],而[/color][color=blue]英文字、表情符號、標點符號不在二十字的字數之內),或回文雖達二十字以上,但扣除無意義回文(無意義回文定義參考第五點)後,字數依舊少於二十字,扣一分[/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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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請注意用字遣詞[/color][color=blue],[/color][color=blue]不要傷害其他人的眼睛!如:不要說髒話!違反者視情節重大與否扣一至三分[/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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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重複發回文帖,由版主修改合併並刪除第二篇回文[/color][color=blue],[/color][color=blue]請善於利用『編輯功能』[/color]
[color=blue]以上各點可合併扣分(如同時違反第一點及第六點,扣分時將第一點及第六點扣分規則加總扣分)[/color]
[color=#0000ff]9. 使用香港文,絕大多數的版友都看不懂,刪除文章處理(本條為2009/03/21新增,故自2009/03/22開始生效,過去的既往不究)[/color]
[color=blue]懲罰部份皆可檢舉!歡迎多多檢舉![/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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